同学您好,这个是可以的。
老师,实际工作中,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跟实际工资有区别的,按照填报要求基数乘以相应的比例等于实际缴费的社保,可是21年度江苏省基数调整,比例也调整,我这该如何填写呢? 是把21年1月至12月每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相加累计数,对吗?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那我就去社保缴费明细,1-12月实际缴款多少就填多少? 实缴不等于基数×比例,这有没有关系?
老师,你好,请问 1.工商年报里边的城镇职工养老缴费基数是指城镇户口的参保人员吗?如果是农村户口的是不是不算,填0? 2.养老和医疗这些的缴费基数是不是填2021年1-12月的所有人员的基数总和还是填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的? 3.养老保险实际缴费金额是填2021年1-12月实际交的数,就是实际上2020年12月-2021年11月的计提数吗?因为2021年12月的社保是2022年1月份才交!2021年12月交的是2021年11月的社保数?
员工1月入职薪资8000元社保基数是8000,单位帮忙补缴(员工自费)去年11,12月的社保,补缴的社保基数可以是7000吗?
员工实际1月入职,税前工资8000元,自费补缴去年11月12月社保。社保转入的时候用工日期填的11月,月缴费基数填的8000元, 补缴的缴费基数可以填7000元吗?
12月员工有5个人,现在1月已经扣过12月社保了。 1月新入职1人共6人,按理说他应该从1月开始交社保。但是他要自费补缴11月12月社保,单位代缴, 这个员工社保转入核定表的日期按11月填的,相当于他社保已经转入了。哪补缴社保这个操作我什么时候操作? 现在申请补缴还是到2月份了再申请补缴
2021年通过抵账购得开发商房产,已缴纳契税印花税,当时未取得购房发票只有收据,因开发公司违法被公安介入无法开具发票,后公司通过收据已办理房照,现在税务局查到此笔业务,说必须提供发票,如无发票需缴纳罚款,此类该如何处理
市场条件可以理解,非可行权条件不太理解,举个例子。
债权人是企业,债转股需要交哪些税?
工业企业研发费用计提水费时候,是按照不含增值税部分计提吗
你们占对方的股份,你们借给对方的钱 占股比例在20%以上的,做长期股权投资。 郭老师 如果没有到达比列呢
2.12月末,企业应收票据总账借方余额103000元;应收账款总账借方余额400000元, 其中,应收账款—A公司贷方余额100000元,应收账款——B公司借方余额500000元; 预收账款总账贷方余额150000元,其中,预收账款——E公司贷方余额250000元,预收账 款——F公司借方余额100000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方余额2500元,坏 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贷方余额500元。12月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预收款项”项目分别填列多少元?
有个餐饮行业2024年都是0申报,实际收入有400万现在更正申报增值税,补交增值税,有税务风险吗
老师,请问下工程行业暂估成本的分录怎么做呢
老师,公司招用贫困户人员及退伍军人各有什么税收优惠吖
老师请问一下,医药行业的毛利大概多少正常
好的。我现在是12月社保已经扣过啦(不带1月新增的这个人)。 1月这个新增人员刚刚社保转入, 接下来怎么做? 转入的核定表上显示补缴起止日期是2023.11-11月
同学您好, 按要求的话员工入职当月就是给他交社保的, 1月新增一般你们那边也是扣缴两个月的吧,可能是1月会扣两个月的,所以让补缴11月份,你就按照扣的金额计提社保和支付就可以。需要他个人承担的月份就挂其他应收款吧。
不是1月扣12月的社保吗?现在已经扣过啦 然后现在1月新增1个员工,自费补缴11,12月社保。我现在做了社保转入了,转入的核定表上显示补缴起止日期是2023.11-11月,从业日期是11月, 接下来怎么做?
你好,那直接自费补缴11、12月份的社保是他本人去社保局补缴撒?如果是就他自己去补,如果你们公司代补缴,那就补了挂其他应收款,从他工资扣回来。你们公司的社保就正常流程操作就可以啦,你们以前怎么计提社保支付社保就怎么操作。
公司代补缴。 现在就在社保系统申请补缴操作吗? 还是到下个月扣1月社保的时候申请补缴这个操作
同学您好,现在就给他补缴吧。 一、补缴社保的时间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保补交流程 行为人缴纳社保,如果中途中断之后,后期是可以去社保局补缴社保的,所以不用惊慌,具体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当地《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