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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形成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这个政策中所形成的支出一般是指什么啊?那这个岂不是收入调减、支出调增,相当于没有调整么?

2024-01-05 15: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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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 15:53

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是符合条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或计算折旧、摊销。 具体来说,这个政策中所形成的支出主要指的是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购买原材料、设备、租金、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需要进行调增。 虽然不征税收入可以减少收入总额,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与之相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进行调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企业而言,这一政策可能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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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520 追问 2024-01-05 15:54

谢谢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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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0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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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是符合条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或计算折旧、摊销。 具体来说,这个政策中所形成的支出主要指的是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购买原材料、设备、租金、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需要进行调增。 虽然不征税收入可以减少收入总额,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与之相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进行调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企业而言,这一政策可能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2024-01-05
学员你好,你的具体问题是?你的解读对不对还是
2023-01-15
您好,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确
2023-10-25
同学你好,你的免税收入指的是免增值税吧
2024-01-18
同学你好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先将免税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60元进行扣除,然后再将免税收入80元从总收入100元中减去,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00 - 70 - 60 %2B 80 = 10。因此,正确的填法是先减去总成本70元和对应免税收入的成本60元,再加上对应免税收入的成本60元(调增),最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10元。 所以,在填写所得税表时,应按照“100-70-60%2B80=10”的方式进行计算,而非“100-70-80= -50”。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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