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是符合条件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是,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或计算折旧、摊销。 具体来说,这个政策中所形成的支出主要指的是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购买原材料、设备、租金、人员工资等方面的支出。这些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需要进行调增。 虽然不征税收入可以减少收入总额,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但是与之相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进行调增,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企业而言,这一政策可能并不会带来实质性的税收优惠。
下面这个是为什么? 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成本费用时,其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区别于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1.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则不形成暂时性差异;(很少见) 2.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企业应当根据会计期末取得的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补充例题】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以后期间不会变更,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月2日,甲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授予其50名管理人员每人10万份股份期权,每份期权于到期日可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但被授予股份期权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甲公司工作满3年才可行权。 甲公司因该股权激励于当年确认了400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税法规定,行权时股份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价款之间的差额,可在行权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甲公司预计该股份期权行权时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为1 500万元。
甲公司2021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400万元,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4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300万元,其余100万元当期及未来期间均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021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 )万元。 A.250 B.0 C.275 D.25 【答案】B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400万元 计税基础=400-0=400(万元)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纳税调增100万元。 老师这个计税基础为何不是400-300,不是税法允许 扣除300,怎么就是0?
1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从其收入总额中减除的是( )。 A.税收滞纳金 B.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C.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D.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D 麻烦老师解答,以前年度亏损是利润,而这里扣除所得额,跟利润不是一回事,为什么可以扣除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B.财政性资金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也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C.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D.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您的答案】:B 老师B错在没有出口退税款?
如果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形成的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这个政策中所形成的支出一般是指什么啊?那这个岂不是收入调减、支出调增,相当于没有调整么?
我想问一下,对员工的罚款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管理费用呢?
怎么查指定的日期税务系统发票入账统计
老师你好,本人23年的个税已经申报完成已退税,但是今天误操作又要补税了,5次更正机会用完了怎么办?
关联企业之间可以开票吗?风险大吗?
洗煤厂代加工会计账务处理
本公司为深圳企业一般纳税人,现出租商场,收取租金,应该开具9%税率的专票吗?可以开具5%税率的普票吗?
在建工程与工程施工的区别?
经税务部门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范围(免抵要交)不理解这句话
老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他同时也是小微企业的话,他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5%还是15%?我就不太明白
冲减存货跌价准备200万为什么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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