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解答如下 利息需要补交的企业所得税=30*25%-3 =4.5 乙国的抵免是50*25%=12.5已经在乙国缴纳的15万的企业所得税,无需在国内补交企业所得随
某企业在2019年在境内取得应税所得额40万元;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20万元和转让财产收入40万元,并分别在A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万元和16万元,在B取得特许权转让收入80万元,并在B国缴纳企业所得税18万元,计算该企业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5)当年向境内关联方借款75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货款利率为6%),实际支付利息52.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250万元,该企业不能证明此项交易符合独立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6)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公司(我国与A、B两国己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两个分公司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该企业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
某居民企业20×7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该企业在与我国已签订税收协定的甲、乙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甲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0%。假设该企业按在甲、乙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我国税法计算的一致,并已缴纳相关税款。请计算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某居民企业 20×7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30万元,该企业在与我国已签订税收协定的甲、乙两国设有分支机构,在甲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0%。在乙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0%。假设该企业按在甲、乙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我国税法计算的一致,并已缴纳相关税款。请计算该企业汇总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其设在B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在B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按国别分别计算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21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老师 具体分析下怎么做
老师,我遇到一个建材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有销售白灰和运费,24年10月,12月做了暂估白灰运费入账,同时结转成本了,25年1月份有了进项白灰跟运费的单据,暂估的多,这个分录怎么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受影响吗?1月份做冲销暂估,24年的报表会改变吗?
增值税申报对比不符,现在不能开票怎么搞
印花税,实收资本时交,另在业务发生签合同时也交,这不是重复交了吗?
请问老师,化工行业的会计好做吗?公司是做调和油的
老师,24年暂估14万,分录: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 25年3月收到发票,借应付账款贷库存商品?
计提工资中,为什么个税和代扣代缴的社保都要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里。这些不都是要从员工中收回的吗?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里,那不就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多出了两笔款项了吗?
老师好,若月末销项税额2000 进项税额500 直接做的分录如下: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 贷: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00 贷: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00 借: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0
东莞买房,不是满五唯一的情况下,117平,实际成交价80万算,业主购买价100万,假设业主有2套,3套情况下,买卖方各自需要交多少税。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到底影响不影响摊余成本
老师,请问如果是公司的职工报销机票费,可以吗?可以税前列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