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全预交完税款再注销外经证
老师们,小建筑工程公司的一个700多万的合同,我们是乙方,就这个一个项目快竣工了,而且是分包出去的,等于项目经理挂靠我们乙方公司的资质承包的这个项目,合同里也写地非常明确乙方承包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并提供月工资表名单,可实际上这部分人工费甲方未按合同履行,而是直接给这农民工发了工资,但是这部分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在乙方公司提交的,我才来几天,我所在的乙方公司小会计居然又拿这部分农民工工资虚计提了工资,贷方都挂到其他应付老板(表示垫付的)累计900多万了,可实际上账上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个合同也就700多万,工程款还都没有及时拨过来,却要求开票
老师,外经证开了后,就要预缴了吗?现在异地预缴,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操作预缴就可以吗?但是有个问题啊,我们是分包,预缴的时候,预缴增值税是怎么计算的?原则上开票的时候或者收款的时候就预交,是指的我们给甲方开具的发票或者甲方先给我们拨付的工程款的时候?由于我之前在过总承包建筑公司,预缴的时候还可以抵扣分包款。那现在这家公司是做专业分包的,预缴的时候,怎么计算预缴的税款?
老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做建筑服务的,到别的城市开了外经证,整个项目已经是完工的了,现在就是开了合同总价90%金额的发票给客户,款也收到了90%的款,剩下10%要等三年后才能开票收款,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做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表吗?做了之后对后期是有什么影响的?因为开始做外经证的时候,是按合同总价申报了预缴增值税的,现在做信息反馈表填的开票金额没有之前申报金额的多。
老师,我们河北建筑公司承包了外省的施工项目,已经异地预缴了合同总额的税款并注销了外管证,但是部分工程款需要跨年后才开票支付,这样操作对我们税务处理会有什么影响吗?明年甲方要求开票可以直接开具吗?
老师好!我们不是总包,是专业分包小微企业,做智能化工程的,1,会计科目设置必须要和总包一样吗?2,我们目前不做入库出库核算,直接进成本,一级科目用工程施工,也不用合同结算科目,开票就直接确认收入,这么处理可以吗?3,专业分包只能分包劳务,这个劳务指的是必须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吗?可不可以和个人签合同税务局代开个人经营所得的发票或者说和对口个体户签合同的形式?4,2022年为了办理资质,做了代理机构提供用证人员的工资并且申报社保和个税,但是工资一直挂账着,次年汇算清缴没 调增,现在该怎么处理?5,个体户核定征收,公户上的钱可以随便直接转给其他个人名下吗?6,核定个体户需要做账吗?7,个体户发工资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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