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听证普通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并不是一种单独的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B.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 : C 答案解析 : 选项C: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题:选项C:解释很模糊啊???
甲县税务局对乙公司提出的陈述和申辩未进行复核并拒绝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县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 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 B 问题: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2.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3.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4.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C.除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 : C 【知识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选项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D选项,税务机关是不是也可以自己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必须经过立案程序 B.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必上报所属行政机关报备 D.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答案解析 : (1)选项B: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C: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3)选项D: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适用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必须经过立案程序 B.对公民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必上报所属行政机关报备 D.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包括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答案解析 : (1)选项B: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C: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3)选项D: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问题:为什么没有听证程序,D选项
老师,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是不是这样算的,月度开票金额含税价/(1+征收率)=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征收率=税额,如果月度不含税价≥10w,三个附加税减半征收
老师,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是不是这样算的,月度开票金额含税价/(1+征收率)=不含税价,不含税价×征收率=税额,如果月度不含税价≥10w,三个附加税减半征收
老师,怎么才容易从银行贷款出来?企业
绿色答案的第三行,后面几个数字,问出售商品对损益的影响,为什么不是用售价800减去库存商品的成本593.5?而是用提过准备的800-550?明明后面分录贷的也是库存商品550呀?
老师做电商的自己开发的平台吗
去年商品入库时,商品成本价金额单价34元,填成销售单价48了,怎么更正呢?
有留抵100,当月无进项,销项20,怎么结转做账
请问,开具红字发票了,还算应税凭证数量吗?
请问应税凭证名称填写什么?
请教一下,平行结转分步法和逐步结转分步法的概念和区别,求详细的版本,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