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7月计提费用是按照扣除这个社保费用计提
比如,新增A员工实发工资3000元,每月个人社保部分是50元/人,公司部分是55元/人,社保局当月扣除社保不含A员工的部分,在下月一共扣了A员工两个月的社保,分录: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305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3050 计提公司社保 借:管理费用-公司社保 55 贷:应付职工薪酬-公司社保55 实际缴纳社保时调整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 贷:管理费用 50(个社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公司社保 55 贷:管理费用-公司社保55,想问我这样做分录有问题吗?
老师,对于职工工资和社保公积金计提,我一直在计提的时间方面有些混沌。比如,我现在9月,本月做8月的账,拿到的银行扣缴记录扣的社保和公积金所属期是7月的,这边当月15号是扣缴上一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那么我8月的对账单里发的是7月的工资,交的是7月的社保和金。那我9月针对这些时间交错的事件,应该怎么去做工资和社保呢?我9月应该写的是计提8月的工资、社保个人和单位的部分,然后写发放7月的工资、缴纳7月的社保和公积金。这样嘛?那不成了9月做7月的账务了??老师我这个字数有点多,麻烦您回答的时候可以引用下我的问题,然后加上“是的”或者“不是”,不然我怕看不明白。谢谢谢谢老师!!!
老师 我们22年因为资金原因有几个月的员工社保没有缴纳 准备后期补缴 但是已经从员工工资里面扣出来了 这样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 税前扣除社保款的金额是按照22年已交的单位社保部分来填写对不对
请问老师,汇算清缴的时候社保填写,我是按照金蝶计提还是按照社保出具账单公司部分填写?(是这样的,我们社保是当月社保当月缴纳,我6月底有个员工离职,6月社保已经缴纳,由于月底最后一天说出来,第二天是7月一号,社保账单包含了这个离职人员的社保,老板说不缴纳,只能从工资里面扣除,那我7月计提费用是按照扣除这个社保费用计提还是包含这个人的社保计提?)
在在4月份申报时补增了5个人的社保,增加社保年月从3月补买,4月18日缴纳的社保费用有这5人的社保费费,然后在4月16日又去社保局解除这5人的社保,解除5人社保是从4月份,也就是说公司只给这5人买了3月份的一个月社保,这5个人只是给他们买社保,不发工资个人社保部分是由公司承担:问:4月份社保缴费扣除是在4月份,增加年月在3月份,第一个问题是:这5个人要不要计提他们的工资,工资以什么来报个税?问题2,我3月份没有计提这个人的工资,也没有计提这5人的社保,季报已报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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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的时候我是按照金蝶上计提的社保费用公司部分来填写是吗?不是按照我银行实际缴纳是吗?
是的 按你公司应该承担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