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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2017年以18000万元协议购买土地并缴纳契税(税率3%),2018年发生开发成本6000万元,都有2000万贷款证明,2019年竣工验收,扣留保证金600万元,未开具发票。2022年已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共计取得收入54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10%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该企业已按照2%的预征率预缴土地增值税1080万元.土地增值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3300万元。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写出计过程并注明所使用的税法政策。 13.计算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14.计算应税收入金额。 15.计算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 16.计算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2023-11-01 11: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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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11:20

该企业2017年购买了土地并开发,2019年竣工,然后在2022年销售了大部分的可售面积,并且有一部分卖给了本企业职工。 我们需要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定义一些变量和公式: 1.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购买土地金额 %2B 契税 %2B 开发成本 2.应税收入金额 = 销售收入 - 扣留的保证金 3.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 =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B 贷款利息 %2B 销售税金及附加 4.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 (应税收入金额 × 预征率) - 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0万元。 应税收入金额为:53940万元。 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为:0万元。 因此,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为:107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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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510 追问 2023-11-01 12:14

土地成本需要加上开发成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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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1-01 12:16

同学你好 土地单独计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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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2017年购买了土地并开发,2019年竣工,然后在2022年销售了大部分的可售面积,并且有一部分卖给了本企业职工。 我们需要计算该企业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定义一些变量和公式: 1.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 购买土地金额 %2B 契税 %2B 开发成本 2.应税收入金额 = 销售收入 - 扣留的保证金 3.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 =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B 贷款利息 %2B 销售税金及附加 4.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 (应税收入金额 × 预征率) - 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0万元。 应税收入金额为:53940万元。 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为:0万元。 因此,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为:1078.8万元。
2023-11-01
1.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计算过程如下:购买土地使用权金额=18000万元契税=18000万元×3%=540万元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18000万元%2B540万元=18540万元 2.应税收入金额计算过程如下:销售收入=54000万元职工成本价收入=6000/10%×90%=5400万元销售收入应纳税部分=54000-5400=48600万元 3.允许扣除项日金额的合计数计算过程如下:开发成本=6000万元贷款利息=2000×2%=40万元准予扣除的税金=3300万元允许扣除的金额合计=6000%2B40%2B3300=9340万元 4.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增值额=48600-9340=39260万元增值率=39260/(18540%2B600)×100%=213.72%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应缴税款=39260×50%-18540×15%=17969万元已预缴税款=1080万元应补缴税款=17969-1080=16889万元。
2023-11-01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8 000×(1%2B3%)=18 540(万元)   (3)应纳营业税=54 000÷90%×5%=3 0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 000×5%=150(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 000×(3%%2B2%)=150(万元)   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及附加=3 000%2B150%2B150=3 300(万元)   (4)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8 540%2B6 000%2B2 000%2B(18 540%2B6 000)×5%%2B3 300%2B(18 540%2B6 000)×20%=35 975(万元)   (5)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收入合计=54 000÷90%=60 000(万元)   增值率=(60 000-35 975)÷35 975×100%=66.78%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60 000-35 975)×40%-35 975×5%-1 080=6 731.25(万元)
2020-12-07
(1) 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 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等。 (2) 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岀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利息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 本)X 5%以内。 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包含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情况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 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房地产开发成本)X 10%以内。 本题适用第一种情况。 (3)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地价款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规定缴纳 的有关费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17760(1 5%) X 50%=932万元) (4) 房地产开发费用=600 (9324 6000) X 5%=136万2元)。加计扣除 (9324 6000) X 20%=30648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9324 6000 1366.2 290 3064.8=20045( 万元)。(本题没有给出计算开发费用的具 体比例 默认用5%计算) (5) 增值额=31000-20045=10955( 万元),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10955/20045 X 100%=54.65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 5%。应纳土地 增值税=10955X40%20045 X 5%=3379.75(万元)。
2023-10-31
你好 稍等老师正在为您解答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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