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3倍,就是基本工资的3倍,不是额外发3倍
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这个职工平均工资是看月还是看年呀,比如我们给了他3万,能举个例子说一下吗
老师好,加班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合法吗? 例广东省广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 张三,每月标准工资是3000元,基本工资2100元,岗位津贴900元。 计算加班工资基本是按“基本工资”2100元标准,平时加班就按的1.5倍,周末2倍,法定3倍,这样计算是事符合劳动法
老师:老板同意5/2這天工資是2倍計算 那样星期天上班计2倍工资,那个员工基本月薪是5000元的,当月加班1天 ,是不是基本工资是5000+5000/26*2=5385元(还是含基本工资的1天,另补1天上去?),我之前那间厂说2倍是有1倍是基本工资内含,就补回1天给人家 就如工资5000元/月,星期天加班1天给两倍,当月就加班1天 5000-5000/26*1=5192元,所以搞到我不知道1陪是含底薪在内还是不含在内,我朋友说是5000-5000/26*1=5192元,这样算的对吗?还有一个朋友又说是5000+5000/26*2=5385元这样算,请问到底怎样算是对的?
老师我想问个问题,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我公司某员工 月工资6000元, 2019年2月份,法定节假日7天,当月应出勤天数17天,请假3天,出勤打卡天数14天,那么就是月计薪天数14+7=21天 出勤天数比例=21.75/(17+7) 那么本月工资=6000/21.75*(14+7)*(21.75/(17+7)) 公式对吗?我在网上看到的,还有2月份这么算工资有问题吗?刚才有人质疑我说,出勤天数比例21.75/17天,不应该加上那7天。
根据法律规定,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有以下方式: 第一,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第二,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第三,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第四,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一般用人单位使用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计算工资。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啥意思没看懂啥意思是?
4.某商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4月初留抵税额2000元,4月发生下列业务:)购入商品一批,取得认证税控发票,价款为10000元,税款为1300元。(2)3个月前从农民手中收购的一批粮食因保管不善导致毁损,账面成本为5400元。(3)从农民手中收购大豆1吨,税务机关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款为1500元。(4)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商品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30000元,税款为900元,款已付,货物未入库,发票已认证。(5)购买建材一批用于修缮职工食堂,价款为20000元,税款为2600元。(6)零售日用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50000元。(7)将2个月前购入的一批布料捐赠受灾地区,账面成本为20000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8)外购电脑2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台不含税单价为6000元,购入后5台办公使用,5台捐赠希望小学,另10台全部零售,零售价为每台8000元。假定相关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均经过认证并申报抵扣。要求:(1)计算当期全部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数(考虑转出的进项税额)。(2)计算当期增
台湾信托商业银行是由什么银行组成
老师您好,年末核算发现费用多了,利润少了,老板希望所得税能多缴点,利润控制大一点,让把部分12月份已付款的费用发票挂预付账款,在一月份计入费用冲抵这部分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可以吗?是想在2024年多缴点所得税,不存在少缴税
老师您好,我院信息科耗材采购,二次报价环节,个别单品免费赠送给医院,是否合规。
老师您好,年末计算费用发票多了,老板为了多缴点所得税,让抽出部分12月份费用发票放一月份做费用,挂预付账款,一月份记费用冲预付账款,大概一万左右的样子,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您好,是这样的,我们年末算了下费用票多了,利润比去年少,老板意思是把部分费用发票抽出来,已付款挂预收账款,一月份再记费用冲这笔预收账款,想多交点所得税大概一万块得费用发票吧,这样做可以吗
老师您好,年末付了一笔费用一万多吧,发票员工没拿回来冲帐,如果一月份拿回来冲帐了,发票日期是12月份的,可以计入一月份的费用里吗
用总公司签合同,可以由分公司收款开发票吗?怎么做账?华创企服工商财税2024-01-0918:30广东关注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一起来看看!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能收款开票吗?提问:如果由总公司签了合同,分公司能负责收款开发票吗?国税总局12366曾经有这么一个提问:监理总公司参加投标,中标后跟发包方签订合同,经三方协议监理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监理业务,并由监理分公司开具发票及结算监理费。这样开具发票是否可行?税局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总公司签除建筑服务以外的服务合同,总公司对外开票收款,总公司给分公司付款
2021年购入设备,原值50万元,预计净残值10%折旧年限5年,企业采取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采取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则2023年度该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额为?
一般纳税人,2024年能开2025年的应收的发票吗?怎么入账
有依据吗,哪里可以看呢?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是上1发3是吗?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