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男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  )。 A.小明 B.小亮 C.甲 D.小光 E.乙 正确答案 : B,C 【知识点】法定继承 答案解析 : (1)选项AE: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2)选项D: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问题:选项D,意思是只要没有办理收养登记,这种关系就不会被承认,即便是已成事实的继子女关系?

2023-10-27 10: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7 10:37

是的,法律上不符合规定

头像
快账用户6435 追问 2023-10-27 10:40

问题:选项D,意思是只要没有办理收养登记,这种关系就不会被承认,即便是已成事实的继子女关系?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7 10:43

没有收养手续养子女一般不能继承遗产,因为根据《民法典》,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在办理了收养手续之后才成立收养关系,双方之间才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没有成立收养关系则不是养父母的法定继承人;除非是养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约定遗产给养子女继承的,有继承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法律上不符合规定
2023-10-2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