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现在是想退税还是不退税?正规的你应该更正上一年度汇算清缴表也就是漏填写的那个年度
老师你好,我家是去年10月份成立的,前会计23年一月份再报22年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时候报的亏损是14万多,我们22年没有收入,他账上有研发支出40多万,和工程施工5万多,没有结转,我的前任会计做账的时候把他的没结转的都给结转了,我们23年到3月份季报的时候是盈利的,也交企业所得税了,现在导致我的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是60多万,账和表不相符了,我还没有做去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应该怎么给他整平呢?是汇算的时候调减吗?把那50多万调减吗?不知道我这么说老师能明白不?
老师你好,我家是去年10月份成立的,前会计23年一月份再报22年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时候报的亏损是14万多,我们22年没有收入,他账上有研发支出40多万,和工程施工5万多,没有结转,我的前任会计做账的时候把他的没结转的都给结转了,我们23年到3月份季报的时候是盈利的,也交企业所得税了,现在导致我的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是60多万,账和表不相符了,我还没有做去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应该怎么给他整平呢?是汇算的时候调减吗?把那50多万调减吗?不知道我这么说老师能明白不?
老师,去年的成本票不够,汇算清缴的时候没调出,现在税局让我调出,我填的是纳税调整项目明显表,填完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显表中的减免所得税是自动出来的,可是跟我算的不一样,去年0.025不是应该减免0.225的所得税吗,可是我算了算,才减免了0.215的所得税,这样我的企业所得税率就成了0.03了,不过我调完后利润总额超100万了,跟这个有关系吗
我22年汇算清缴需要调减495w利润总额,我22年交税8000多,我调完应该是需要退税了。然后她们查完账,我在调增一部分利润总额(大约200多万)我前期调减的,能不能不退税,到时候她们查完在调增完在落落税款的事
这个22年年末我应该从这填写减免的,当时忘了填写,最后今年所得税汇算的时候,我交了5000多所得税,现在哈,应该减免495w因为之前漏填,(去年利润总额是380多万。调减的话需要退税)但是也有调增的她们查账,现在让我先调减完她们再弄、我之前漏减免了。我现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表中的哪里调减这495万呢
日期是25年1月,个税申报失败显示:当前所选税款所属月份未达到法定申报期,这是什么意思,是我已经报完了吗
老师您好,22年度资产总额647万,从业人员142人,利润亏损,23年做22年汇算时可以认定小微吗
22年度资产总额650万,从业人数142人,利润总额亏损,23年填报22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应该就是小微企业,23年7-24年6月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吗?
老师今年银行给公司开具的去年的手续费发票(专票),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还用做账嘛,还是直接附在去年的最后一张手续费回单后面就行
老师,根据流水录凭证很多企业都付过款了,但是一直也没开票过来,也不开票过来了,这些费用要怎么冲掉呢,其实都已经付过了,老师如果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付,请问税法认可么,到时候不用调增吧
老师,根据流水录凭证很多企业都付过款了,但是一直也没开票过来,也不开票过来了,这些费用要怎么冲掉呢,其实都已经付过了,我们当时都是借应付账款贷方银行存款,请问现在该怎么冲呢
老师,根据流水录凭证很多企业都付过款了,但是一直也没开票过来,也不开票过来了,这些费用要怎么冲掉呢,其实都已经付过了
人数145人,资产总额650万,负利润,是不是可以认定小微企业了
在甘肃这边,初级会计证把费用交了,显示报名成功了,但是信息采集未通过,能否参加考试
您好!请问畅捷通t3的固定资产模块从哪里能找到?
他让我调22年的汇算清缴的报表我想着这个钱我从哪里调
你好,就是税务局让你更正22年申报表,你们享受的什么优惠政策免税?
你好!退税的话一般税务局会查账的
享受的专利转让500w以下免所得税
享受的技术转让500w以下免所得税的政策我意思是去年12月忘了填免征了。,现在在22年汇算清缴标上调减,我这个495w需要填写在哪个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发布,该公告的内容是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中的部分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因此可以视作根据2015年出台和生效的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而出台的汇算清缴具体操作办法。 3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所得减免 优惠明细表》(A107020)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删除之后相关填表说明变成了“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一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