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扣,要比一下大小,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请问老师:在个税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中提到了两个“教育”,一个是对教育、扶贫、济困的捐赠按应纳税所得额30%扣除。二是通过境内非盈利组织对教育事业的捐赠,按全额扣除。这两个“”教育”有什么区别哪?
老师您好→下面这道题中8500-5000,这个5000是什么呢?这里不懂,麻烦老师帮看下,谢谢老师辛苦了(≧∇≦)/! 武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员工,2019年12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8500元,其从中拿出2000元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严重遭受自然灾害的家乡,则武某当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A、73.5 B、1050 C、3500 D、2450 【答案】:D 【解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限额=(8500-5000)×30%=1050(元);小于实际捐赠额2000元,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为1050元。 则武某当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8500-5000-1050=2450(元)。
请问一下老师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某贫困地区捐款为什么不能全额扣除只能按照利润总额的12% 我看教材写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 (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这个公益性社会团体不是应该就是公益性社会组织这一类吗
老师,我这个公益性捐赠是否满足后面这段话呀?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老师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是怎么理解?是扣30%还是全额扣除?
我们公司给一个体户打了一笔款,其未开票,后期又注销了,我们该如何擦作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规模的个体户,给对方开了住宿费的增值税发票5000元,税率是%1,(%1的税我们自己缴),对方打款应该打多少
我们宾馆给对方单位开了50000元的住宿费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1(我们宾馆交的),他们对方打款应该付多少钱
公司注销前开发票钱没到帐现公司注销了钱转到别的公司代收可以么,还用交税么
办理SN慈善基金账号需要什么手续
不含税价为:7093345.69,税率为5%,差额征收,含税价怎么算
马上把2000元重新支付给客户还要做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吗
是重复扣了客户的2000元罚款,现在要调平怎么做?想做营业外收入调平,个是借:营业外收入贷:客户
重复扣了2000元罚款,现在发现了要营业外收入调平怎么做凭证
你好,员工从公司出货,发工资扣回来怎么入账
未超过30%是全额扣除,超过30%的了按什么比率扣除?
您好,超过30%就只能扣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超过部分就损失了 超过30%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噢噢,企业扣除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可以在后面3个年度里面扣除吧?
您好,也不能呀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我看到的是可以扣除了,这是公告原话。
您好,稍等,我也去确认下, 是的,您是的对,不对扣老的,现改了,能在以后3年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