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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案件被告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为被告 B.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C.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的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 D.行政机关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若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选项B,不是有一个是以最后文件签署的为被告吗?

2023-10-21 13: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1 14:18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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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415 追问 2023-10-21 14:18

选项B,不是有一个是以最后文件签署的为被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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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1 14:23

和你详细解释下:行政许可案件被告的确定 (一)一般情形 通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属于行政许可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以作出该决定或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二)特殊情形 1.经上级批准、由下级决定的被告确定 实践中,一些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而后由下级机关作出决定。对此情形,当事人原则上应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为被告。但是,如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2.下级初审,上级决定的被告确定 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当然,当事人只对最终决定不服,则应以最终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为被告。 3.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被告确定 对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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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1 14:24

B选项关键词“一并” 所以是共同被告,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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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1 14:24

希望解答能够帮助到你,麻烦给个五星好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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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2023-10-21
同学你好。 这两句话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关于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对上级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不服并提起诉讼,应当以哪个机关作为被告的问题。 “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行政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这句话的意思是在这种情况下,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都被视为共同被告。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许可申请的批准或拒绝)不满,同时对上级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也不满,那么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都被视为被告。 “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行政机关为被告”。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当事人只对上级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不满,而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异议,那么只有上级行政机关是被告。这种情况下的被告只有一个,即上级行政机关。 简单来说,第一句涵盖了两种可能的被告(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而第二句只提到了一个被告(上级行政机关)。
2023-10-21
您好,不是,复议才有被申请人的说法,诉讼是被告的说法
2023-11-12
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共同管辖的原因是基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方便法院审理的原则。在行政诉讼中,原告通常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而被告则是被起诉的行政机关。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因为被告通常是行政机关,其住所地的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同样地,被告也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应诉。这样可以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和方便法院进行审理。
2023-11-17
你好,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所以除了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那三种案件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外,其他的都是基层法院审理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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