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还是有这个政策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加速折旧优惠中,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5,000,000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这个政策中,如果我给单位购买车辆,符合这个政策吗
老师好,请问:政策中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说的一次性计入成本抵税,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做固定资产折旧表,购买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费用的意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2025年一月进行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基数申报时,应该做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现在做成月度缴费工资申报了,该怎么办呢?
建筑业开具的预收款不征税发票,是本地项目,需要交2%的税款吗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公司经营范围内!水利水电总承包工程!为什么不能填写
个税逾期申报在电子税务局交款没有成功,可是又找不到未缴款记录,如何解决
农产品投入产出法的企业需要认证农产品进项发票吗?认证后台显示出来了
2024年11月开具的蓝字发票,服务终止后未及时作废,2025年1月报税时开具了红字发票,暂未申报24年四季度报表,后续应该如何处理?
内账,支付给旅游公司下面酒店的某个员工年终奖五千,因为该酒店员工给公司协调了一些事情,过年以年终奖的形式发给他,要怎么做账
内账,支付给旅游公司下面酒店的某个员工年终奖五千,因为该酒店员工给公司协调了一些事情,过年以年终奖的形式发
内账,支付给公司以外的人年终奖计入什么科目明细?
12月份收到税务局退回2022年交的耕地占用税怎么入账?
老师,麻烦可以找一下这个政策发一下吗?
您的意思是什么,加速折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