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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2022-01-12 14: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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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2 14:53

好对的是的这个政策延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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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好对的是的这个政策延期了。
2022-01-12
您好,这个政策还没有出来,还需要等
2024-02-01
同学你好 这个延期到今年年底了
2022-11-03
你好,就是你做固定资产账上还是按月折旧,还是跟之前一样不变。
2020-12-18
你好,二一年不可以一次抵扣所得税,进下还是不影响的。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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