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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房地产预售阶段,目前开发票都是开不征税发票,那么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那栏,(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9%)吗?还是按不征税的怎么算呢?

2023-09-24 20:5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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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1:01

您好,就是发票的全额,不用乘1%2B9%,不是现在没有交增值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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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537 追问 2023-09-24 21:04

老师,开票按不征税开的,增值税目前按3%预缴了,不影响这里的数据吧?直接按全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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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24 21:06

您好,不影响,缴税是  支付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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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就是发票的全额,不用乘1%2B9%,不是现在没有交增值税嘛
2023-09-24
如果是出口销售,一般情况下实行零税率政策,即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验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 的勾稽关系时,确实不用再乘以 13%。 因为出口销售的主营业务收入通常本身就是不含税的,且没有增值税这一因素的影响,所以按照上述公式验算时无需考虑增值税部分
2024-09-26
你好;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2B其他业务收入 %2B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B(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2B(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2B(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2022-09-22
你好;         这个收到的预收款的话; 你们   可以计入   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栏次去   
2022-07-2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两种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一: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2B(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B(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B(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2B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计算方法二: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账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账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上述公式中的各项目。 除坏账损失外,均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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