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具体的什么问题
刚入职一家公司当会计,老板让我开发票,我需要让老板给我什么资料来开呢?
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个月员工突然发现有一张2024年的费用发票没报销。金额2万。可以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吗?所得税费用清缴需要纳税调整吗?
4月进来的一个集装箱的进项发票 会计给入到1月了 需要冲了 再做吗
营业执照上,主营业务没有排在前面,写的非常的细,非常的杂,我现在正好变更法人和经营地址需要调整吗?
实收资本用于日常经营,若花完了需要填补吗?尤其在注销清算的时候
收入会计主要做些什么
A股东最初投资了210万,后面公司股东各种变动 现在A股东股份占比实收资本只需要160万,那最初多投资的50万需要公司退回嘛
请问一下购买自产自销的水果可以扺扣几个点的进项税
老师好,请问下那个现金流量表不是只看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科目的吗?为什么这个和银行存款及库存现有关的押金和长期待摊费用都写到现金流量表来的呢?帮我看下那个现金流量表的,里面我标注数字9的,都是来源于这个凭证的
初级经济法的问题,在企业所得税中,转让使用过的生产设备收入 属于什么收入
非住宅过户 普通发票不也可以抵扣吗, 差额征收增值税。 重置成本 不可以差额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前的才可以差额 之后的不可以
建筑行业分包出去的劳务,劳务公司可以委托发包方方发放农民工工资吗?由劳务公司申报个税,这样操作有风险吗? 可以的,这个没有风险的。 存好了委托书,对方支付的证明。 那我们就可以直接用我们公账帮劳务公司发农民工工资,不用打给劳务公司了吧。
是的,不用再打给他了,已经发了工资了
公司租来的货车,给车买了保险,保险费用是我们公司出的,并且开了专用发票,这个保险要抵减货车的租费,请问怎么做账啊 代付保险时 借:其他应收款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收到发票冲减租赁费 借:其他应付款 借: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100,请问这个其他应付款的金额要怎么填啊
比如代付保险费是100元,开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是10,现在要怎么做账呢
这个做不了 不是企业的车 直接做营业外支出
1.固定资产已过使用年限,折旧已完成,做报废处理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2.销售固定资产时,做销项税,进项转出还用做吗?
第一个这个不是非正常损失吧,不是的话不需要转出。
销售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不需要进项转出。
企业2019年招用退伍军人还有2250元抵税金额未用,这个月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栏目下申请退税吗?
主表应纳税减征额, 还有减免明细表本期发生额、实际抵扣金额里面。
老师,培训学校经营范围如图,可以给对方开教材费用吗? 经营范围里面没写有教材费用,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老师,培训学校经营范围如图,可以给对方开教材费用吗? 经营范围里面没写有教材费用,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你好,有培训资质是吗?如果有的话可以。
开教材费的大类选择什么?
2.第一个这个不是非正常损失吧,不是的话不需要转出。 第一个就是年限到了,所以报废了,做的营业外支出
教材开票选购买图书的发票税收分类编码:税收分类编码:10602010199,税收分类名称:其他有刊号图书、报纸、期刊类印刷品。 是
开票时的票目怎么选好?比如说这笔业务项目名称是鼓风机维保,但是分成两个报价单,一个是A接头,b接头,已验收材料物资,一个是a驱动器技术服务,服务验收已完毕。还有就是这两笔业务需要单独开具发票对吗
2.银行剥离贷款能否按五级分类计算计提准备金税前扣除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安这个 我是想问剥离的贷款能否还原表内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
这是鼓风机维护保养还是维修?
不能 无风险无损失的资产不能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的限制
a公司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也是属于高新企业,a公司2019年开始调高新账,2022年第一次申请高新。那么请问老师,关于研发人员,a公司的人员流行性比较大,如果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天数占比达不到183天,该怎么办?还是要求只要在第三年最后一年达到183天呢?是要求所有研发人员都达到183天吗
当时你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吗?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并规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虽然两个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的称呼和内容表述有所区别,但是仔细分析比较,两者的范围基本一致,97号公告将研究开发人员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而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虽未细分,但分析其条款也可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因此两者人员范围基本一致。但是,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对研究开发人员有时间要求,即必须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否则不得计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而97号公告对时间无要求。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存在累计工作时间未达到183天的研发人员,该部分人员从事研发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可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提醒企业应将该部分人员费用按照会计核算受益原则计入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