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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2×21年2月10日收到法院判决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关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100 预计负债 400 贷:其他应付款 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 借:盈余公积 7.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老师这题没有说已支付,也能调整应交税费吗?

2023-09-05 23: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9-05 23:31

晚上好,能,因为收到法院判决,这是确定的事实,不是估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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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83 追问 2023-09-05 23:33

但21年教材上说实际未支付就算已判决也不能调整应交所得税,只能调整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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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05 23:37

您好,教材我手上没有,但是实际工作中年度汇缴前支付的都算呢,能调应交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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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83 追问 2023-09-05 23:38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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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9-05 23:39

 亲爱的,您太客气了,祝您高分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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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能,因为收到法院判决,这是确定的事实,不是估计的
2023-09-05
 您好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方发生额5  贷方发生额4%2B1.5=5.5     借贷抵销后 贷方余额5.5-5=0.5 结转的时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应该在借方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0.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5
2023-08-26
你好,这个没有问题的,只要做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都会影响的。
2023-07-05
首先明确业务背景: 2×22 年有未决诉讼,当时甲公司法律顾问认为很可能赔偿的金额为 400 万元,确认了预计负债。税法规定因合同违约确认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在预计时税前扣除,只有在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 2×23 年 1 月 20 日法院判决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 480 万元,甲公司服从判决并于当日支付赔款,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分析分录③的具体含义: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120(480×25%)”: 由于实际发生了赔偿支出 480 万元,而税法规定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这 480 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这部分损失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相应地应交所得税也减少。480 万元乘以所得税税率 25%,得出减少的应交所得税金额为 120 万元,故借记 “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 因为这是对 2×22 年度的调整,所以影响的是以前年度损益。减少的应交所得税会增加以前年度的利润,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是用来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事项的。 将减少的应交所得税贷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表示增加以前年度的利润。 所以,分录③反映了因实际赔偿支出在税法上允许扣除而导致应交所得税减少,进而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的情况。
2024-09-04
您好! 本题的正确答案就是A呀,请问您具体哪里不理解呢?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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