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样处理是可以的相当于补了
个税申报,假如7月份计提了工资,8月份未发,就O零申报,8月份又计提了工资,9月份发了7月和8月两月的,申报时就分别再申报2个月吗?
老师,7月的农民工工资当时没计提,在八月也没报个税,现在9月能不能把7月和8月的工资分两次付出去,8月补计提7月的,8月底计提8月的,报个税的话 现在把7月的报掉,10月的时候报8月的,这样处理可以吗?
老师,7月的农民工工资当时没计提,在八月也没报个税,现在9月能不能把7月和8月的工资分两次付出去,8月补计提7月的,8月底计提8月的,报个税的话 现在把7月的报掉,10月的时候报8月的,这样处理可以吗?
老师,9月做账,做的是8月的账,账目里面是7月的工资数(在8月发的),然后计提8月份的工资。8月计提的工资,是在9月报个税(8月税期),这么理解对吗?
提问:老师,工资是次月发放,就是7月的工资,8月发。如果7月的计提数是2万,8月的计提数是3万,我现在到了9月份,税期是8月,我现在报个税,应该按照多少来报?是2万还是3万?
老师母公司购买子公司之前,子公司所有者是A,购买后变成了母公司,再子公司账面要怎么体现,分录麻烦写下
您好,个税申报个人承担保险除了大病10元不可以抵扣其余都可以抵扣对吗?比如说个人承担保险总共522.3那么可以抵扣部分就是512.3对吗
口问答详情235600后5次对话问题结束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详细正确处理:2024年12月计提,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2025年1月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结转→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是不是这样做会计分录?对吗?
通常说的税前工资里的这个税是指社保公积金还有个税然后还有什么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2024年12月份已经正常计提。2025年1月份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税金及附加。按你这种情况处理,就会导致2025年第一个季度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出现负数,申报时无法提交。我就是这么处理的,无法申报,还有什么方法处理会计分录?
老师,母公司在购买日购买子公司,这个时候子公司账面上有自己的所有者权益,比如账上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花了50元,这个时候母公司做账借长投50贷银行50,子公司账借银行50,贷实收资本50,和子公司原来账面怎么做处理呢(子公司原账面股本10,资本公积10,盈余公积10)
餐饮企业可以提供培训服务,并开具培训费发票吗?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1、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还跨年度了→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我们是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会计分录对不对??不是很明白,你直接会计分录给我就行
老师,就是1月份我在电子税务局开了一张纸质的专票,现在3月想作废,已经跨月了,那我是在纸质发票里选择作废,还是红冲呢
老师,小规模公司,2024年12月份开了专票35万,全额征税,当时12月份也计提附加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2025年1月发生销售退回15万冲红,导致退回附加税,1、收到退回附加税款,借:银行贷: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发生销售退回导致出现多计提的附加税,还跨年度了→借: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教育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老师,这样做分录正确吗?我们是小规模小企业会计准则,这样处理可以吗?
这两个月的工资分两次发比较合适还是合计一次支付比较合适?
是合计一起就可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