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空调,大家电、小家电这些应该开产品的
老师,我们公司是建筑装饰公司,经营范围有可以销售也可以工程和建筑安装服务,现在有份合同,是包工包料的,工是我们公司请了安装团队来安装的,人家开票给我们,料是,我们公司买了材料,到公司后,我们自己的工人进行制作成成品,再运到工地上。请问老师,1.我们这整个项目能否全部开工程合同,税率为9,2.我买这个材料进来的材料票,我入什么科目,领用的时候,我又入什么科目?
老师好 我司是一个商贸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对方要求开票(钢筋、水泥、混凝土、瓷砖之类的材料) 经营范围内也有这些 但是,公司成立到现在,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采购购入 老板要求我给客户开票,这种情况下可以开吗 开具的这个发票是不是属于虚开呀
我公司是商贸公司,经营范围如下:电子产品、智能硬件、通讯设备、物联网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劳动防护用品、护理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现在有个产品需要开模定制,我们签订的采购合同分别为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标签。我们到时候也会收到这3项进项发票。那么,我们在签订销售合同的时候,也是分开3项签订的,开具销项合同能否分别开具设计费,开模费和电子产品3个类别吗?
老师,我们和客户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我司是销售,按内容是开具技术服务费6%,但是其中合同条款有研发样机的材料费用,这个材料也是我司投入的,那在税务方面会不会要分类开具一个销售商品13%和技术服务费6%的发票啊?如果是又如何避免呢?
老师,我们是装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内容如下,像那些家电配套类产品我们也可以直接开发票开成建筑服务的发票吗?还是要开成13个点的,我们本身也有销售家具这种的经营范围
其他的可以开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