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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不理解票据法中, 票据权利时效和提示付款期的关系 例如 支票 票据权利时效是出票日日6个月,那提示付款期是10天 ,是怎么理解这两个的关系呢?

2023-08-10 22:4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8-10 22:46

您好,您那边有题目原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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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356 追问 2023-08-10 23:16

不是题目啊 就是票据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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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8-11 00:11

提示付款是要求你付款的期限,那个6个月是最长的诉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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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那边有题目原文吗
2023-08-10
顺序: 首先,持票人需要在支票出票日起的十日内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 如果银行在十日内支付了款项,那么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得到了实现。 如果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未行使票据权利(如因故未能及时提交支票给银行),则可能面临付款银行拒绝付款的风险,但出票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 无论是否成功提示付款,持票人都需要在出票日起的六个月内行使票据权利(如要求付款、行使追索权等),否则其票据权利将消灭。 票据权利6个月时效的解释: 这个“六个月”的时效期限是针对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而言的。它规定了持票人必须在自出票日起的六个月内行使票据权利(如要求付款、行使追索权等),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如果持票人在六个月内成功行使了票据权利(如银行支付了款项),则不存在时效问题。但如果持票人未能在六个月内行使权利,则其票据权利将消灭,无法再通过票据法规定的途径来要求付款或追索票据金额。 所以,提示付款时和票据权利时效是票据法中两个重要的时间限制概念。它们分别规定了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时间范围和票据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期限。在支票的情况下,持票人需要特别注意这两个时间限制以避免丧失票据权利。
2024-07-28
同学你好: 、 1、付款期限是指自出票日起,至汇票到期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付款期限满后提示付款,可提前贴现。 2、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如: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3、提示付款是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向付款人出示票据,将票据交其验看,并请求付款人付款的一种法律行为。
2021-02-01
你好,同学。 A没有丧失,只是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B只是丧失了请求付款权,并没有丧失票据权利。 C同上 d,不履行票据权利,就另当别论了。
2020-08-13
你好,具体是哪里不理解呢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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