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需要分摊的这个,就是房租也需要
老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划分不清的,需要按成本或者销售额的比例分摊,那如果明确了软件产品当期没有进项,是不是就不用分摊进项了?
我司享受嵌入式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9月有开出嵌入式软件发票,因当月没有房租水电费的发票,所以没有进项税额公摊。 现10月只有开出硬件发票无软件发票,但是有房租水电费的进项发票过来,那请问这个需要分摊进项吗?
你好,老师,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怎么计算和分摊?增值税即征即退用到,我们这个月有服务6个点的收入,也有软件13个点的收入,软件是有自研的软件和购买的硬件,那进项税是硬件和软件分摊,还是服务和硬件软件加总分摊啊,进项税额有之前留底的,不知道如何分摊了,求助老师
您好,老师,公司备案了享受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进项税额都是办公费,差旅费,往期留底进项税额,本月开了13个点享受即征即退的软件收入,也有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六个点,还有硬件收入,这软件产品进项税额如何分摊
我们是软件制造业,但是对于即征即退增值税的进项那些需要分摊有点疑问,像我们公司为项目的施工费用,需要分摊吗
5月怎么操作,6月怎么操作
5月的话,你就正常作为待抵扣进项,到6月份,再抵扣
可视我五月没开软件票,我怎么预留这个待抵扣的进项
就是你压根就不认证他
可我已经认证了,这种怎么处理
那你就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就可以,相当于我们留底
但是我上月已经当正常的进项给使用了,这种怎么操作
啥意思?刚才不是说你还没有用吗?
已经认证了
我知道已经认证了,刚才不是说没有抵扣吗?没有抵扣是没有用过啊
我们都是认证多少用多少,剩下的放到带认证科目
那你现在是认证了,但是用了?刚才不是说没用吗
我刚才说已经认证了,我们这边只要认证的发票,当月就都抵扣了。没有认证的进项放到待认证科目
那你就等于说,这部分房租,做到待认证就可以了,反正也没有
5月份没开即征即退的发票,房租的进项都用到一般项目里面了,6月开了,需不需要把5月的转回来,怎么写分录
不需要,这个是不影响的,因为你当时计入到一半项目也不影响
那房租进项就没分摊呢,还有就是进项按着收入分摊,比如6月开的即征即退特别多,5月没开,这样12月份的时候,需不需要从新核算下全年的即征即退进项
并不需要从新核算的,按照进项收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