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别除权描述的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这个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的财产上设定了担保吗?

别除权描述的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这个债权人的财产在债权人的财产上设定了担保吗?
2023-06-07 20:2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07 20:47

同学,您好,别除权是说破产企业的债权人里,有的债权设定了担保,那么这个债权人就可以优先受偿,未能优先受偿额度部分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别除权是说破产企业的债权人里,有的债权设定了担保,那么这个债权人就可以优先受偿,未能优先受偿额度部分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2023-06-07
您好!都是对的,只是重整是为了拯救企业,此时如果担保权人把财产分走了,企业就死了,达不到重整的目的,所以要先暂停,如果重整失败,则还是有优先受偿权的
2021-11-09
亲,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别除权(优先受偿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所以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3-10-28
你好,学员,大白话理解,就是债务人自己的财产,只不过是担保了,
2023-07-02
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企业破产法》第40条所列不得抵销情形的债权人,如果该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进行抵销,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的管理人以存在《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情形提出异议时,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但是,如果用于抵销的债权数额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财产的价值,那么这种抵销就不被允许了。 例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为100万元,而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财产价值为80万元。如果该债权人想用这100万元的债权去抵销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那么其中80万元的抵销可能会得到法院支持,因为这部分没有超过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而超出的20万元(100万元 - 80万元),由于大于优先受偿权财产价值,就不能进行抵销。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防止债权人通过抵销行为获得超出其应得的利益,从而影响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公平进行。
2024-07-12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