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小规模劳务公司,现在企业因为没有业务,然后每个月没有发工资。现在我申报个税就把之前申报了的人的工资做成零申报报税了,老师,这样做合不合适呢

2023-06-07 14: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6-07 14:42

你好,没有发工资零申报是对的。

头像
快账用户7013 追问 2023-06-07 14:44

但是这些人后期也是不会发放的,也就是说这些人离职了,但是我还是用他们的信息申报个税,我这样做不知道合不合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7 14:51

你好。人员要是离职就不用申报了,看你的实际情况。

头像
快账用户7013 追问 2023-06-07 15:01

好的,我明白了,非常感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6-07 15:08

不客气,祝您工作愉快。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没有发工资零申报是对的。
2023-06-07
社保要求不严格的 你可以给个人申报工资
2020-08-12
同学,你好 嗯嗯,可以的
2022-04-25
你们个人来说,确实是就是不合理,因为单位的原因,发放的晚了,多交了个税。 但是对于税法来说,就是正确的 看规定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2025-02-19
可以直接0申报,你生成0工资就可以,步骤一、请您先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录入人员信息进行报送并及时获取反馈结果; 步骤二、点击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正常工资薪金→→导入→→导入数据→→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立即生成数据,再发送报表就可以了。
2020-09-0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