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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 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是( )。 A.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 B.申请人阻止执行的 C.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行政复议机关认为不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023-05-22 15: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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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15:32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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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60 追问 2023-05-22 15:51

老师,这个经济法怎么记啊,做的时候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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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22 15:52

你好,申请人是没有资格的,记住这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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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3-05-22
您好 下面是具体情况解释
2020-12-23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该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如果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2023-10-30
你好,这个是一种行政效率的体现,要先保全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你人为税被多收了,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也要先足额交税。
2020-11-23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收对 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 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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