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可以扣借款的呢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老师您好!公司2020年发生一笔业务:外找张三给客户维保,付张三3万。实际应是劳务队王景辉的合同义务,因此应从王景辉工费中扣除,即 借:应付账款——劳务队王景辉 3万 贷:其它应付款——张三 3万 借:其它应付款——张三3万 贷:银行存款3万 但是当时会计错误地记账: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维保费)3万 贷:银行存款3万 如此,重复地确认了工程成本。 这笔错账昨天才发现,2020年12月税已经报出,不可更改。因此,我们采取的办法有如下两种: 1.在2021年元月份红冲,但是会影响元月份的当期损益 2.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前期差错更正处理,即调整年初余额 借:应付账款——劳务队王景辉3万 贷:其它应付款——张三3万 借:其它应付款——张三3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万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万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0.3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万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0(因2020年度亏损,故不涉税) 老师,我的处理是否正确,请予指导,谢谢!
6.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本公司的涉税事项进行了如下处理;(1)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发票时,除了盖发票专用章以外,有时也用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来代替发票专用章。(2)甲公司无偿赠送给丙公司(一般纳税人)货物,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拒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3)甲公司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了扣除。(4)甲公司因公购买一批小汽车,但是车辆登记在本公司员工个人名下(车辆是以本公司员工的名义购买的),甲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甲公司无租使用丁公司的房产,一直未缴纳房产税。(6)甲公司购置一块城镇土地,该土地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交付,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因此一直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7)甲公司和戊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但由于客观原因一直未兑现,该合同因此没有贴花缴纳印花税。任务要求:分别指出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对上述涉税事项的处理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您好,老师,我咨询个问题,我是劳务公司,然后我们有个配套的建筑公司,我这边就是给建筑公司开劳务费发票的,然后今年我们有一个合同是已经完工了,今年需要全部确认收入,但是我劳务公司的人工今年只做了70%,还有30%没有做进来,现在是真的做不进来,我想着要不然就预提一次工资,直接借方进项目成本,贷方就是挂一个人,那我这个业务怎么处理呢,我做了这个业务,我这个月是不是得缴纳工会经费呢,还需要结转成本呢,那明年在做这个项目的时候报上来的工资表我又该怎么充呢,假如说后面就发生80万的人工费,那剩下的20万怎么办,
公司在职员工向公司借支业务借款,跨年未归还,财务多次催缴依然拒绝处理。公司现在打算直接扣该员工工资,但是从工资中扣借款又违反劳动合同法。怎么处理比较好呢?
1./康瑞公司是一家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居民企业,该公司2019年度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0000权益性技资30000元,其他收入50000元,发生与收入有关的合理成本款为500000元,税金50000元,费用100000元,其他支出20000元。对上述事项的确认,会计与税法均无差异。除此以外,该公司当年还发生以下交易或事项: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0000元;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财政性资金50000元(金额比较小);通过市人民政府向儿童福利院捐款80000元;直接向贫困山区一所希望小学捐款30000元;违反交通法规支付罚款10000元;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罚息20000元;合理职工薪金支出100000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支出10000元);职工福利支出20000合理广告支出56200元;尚有未弥补的上年度发生的亏损20000元。该公司当年会计利润为152500万元。要求: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该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U8的凭证我是导入进去的,现在,在总账模块有个固定资产的凭证要删除,正常情况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在固定资产模块生成凭证的,由于我的是通过数据工具导入的凭证,所以现在在总账模块我删除不了该凭证,在固定资产模块也找不到该凭证,也没办法删除
公允价值收益和投资收益有何区别?
投资了一家公司入股15万,现在这家公司亏损13万。我方现在清算按40%怎么清算
临汾第三批汽车以旧换新啥时候能打款
合作社填写资料保存不了
你好,我想问下我收到对方的工行 e 信通,提现,为啥显示贷款发放
我们公司给一个体户打了一笔款,其未开票,后期又注销了,我们该如何擦作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规模的个体户,给对方开了住宿费的增值税发票5000元,税率是%1,(%1的税我们自己缴),对方打款应该打多少
我们宾馆给对方单位开了50000元的住宿费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1(我们宾馆交的),他们对方打款应该付多少钱
公司注销前开发票钱没到帐现公司注销了钱转到别的公司代收可以么,还用交税么
那是根据那些规定执行呢?
麻烦老师告诉一下相关条例在那里可以找到,想去看一下,心里有点底。
参考这个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