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付款期限是票据到期以后提示付款到实际付款的期限 其实总结的不合理 《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六个月一般是追索期 到期开始计算的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是自会票到期日起10日 问题 1 付款期限和提示付款期限两者谁先使用?是等那6个月的付款期限过了再加10天的提示付款期才可以要到钱吗 问题2 提示付款是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的体现吗?
提示付款期限和提示承兑有什么不一样?提示付款期限那里写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定期付款写10天内。而提示承兑那里写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是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而见票定期付款是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这个纸质票据付款期限最长六个月,那包括提示承兑期限,包括提示付款期限是吗?还是说六个月内提示承兑,然后到期了再过十日
这个商业汇票的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到期日是指的付款期限的到期日吗?就是那个纸质票据最长付款期限六个月,电子票据付款期限最长一年的那个,还有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如果说一个月内没有提示付款的话怎么样呢?不是说纸质票据最长付款期限是六个月吗?这两个是不是有点冲突?
有两个问题,一般说的只是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是六个月,这六个月是指提示承兑的期限是吗?是出票日到到期日这段时间?第二个问题就是,见票即付汇票是自出票日后一个月内提示付款,是否包含在这六个月之中?还是在这六个月之后一个月内提示付款
老师,季度申报主表时打开第11栏已填写了很大金额,不是本季度实际销售额,如果申报还用把这个金额改成实际金额吗?
初会报完名,交完费,发现电子邮件错了个数字,有事吗
初级会计缴费成功后发现学历和学位信息没有填,有影响吗
新开业公司资产总额为0,税务申报不能通过要怎么处理
老师好!请教老师,2021年的银行的贷款收入,三年后套用桂惠贷政策获得财政贴息,为什么银行还要再向企业开具贷款服务发票?因为企业第一笔贷款利息都没有变动。这样,企业的这张费用发票对应哪一笔利息支出?
老师问一下,小规模季报时,报增值税申报表里销售收入按照开发票1%计算写还是按照3%写
2500斤除百分之二十的损耗是多少
我们公司是供货方,购买方以信用证贷款从银行直接支付给我们大部分货款后,银行给我们来了一张利息发票,贷款方不是我们,这合理吗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可收回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6)编制2×23年6月30日甲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资料一: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5000万元购人一栋写字楼供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该写字楼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二: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赁期为3年,年租金为800万元。甲公司对出租的写字楼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资料三:2×22年12月31日,甲公司收到当年租金,存人银行。经减值测试,该写字楼的可回收金额13200资料四:由于甲公司所在城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2×2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从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当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3280万元。资料五:2×23年6月30日,该写宇楼的公允价值为1334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要求4)计算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为该投房地产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并编制甲公司确认租金、计提折旧和计提减值的会计分录。(S)编制23年1月1日甲公司变更投房计量模式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