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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外贸公司,实际合同买方是香港公司,境外收货公司是美国公司,报关单收货人那栏可以填香港公司+美国公司两个抬头吗?对退税、收汇会有影响吗

2023-04-24 21: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24 21:24

你好! 可以的!进口的话,税单也可以打双抬头,报关单上经营单位是负责进口的企业(外贸公司),收货单位就是没出口权的企业,流程也很简单,其他都一样.只要有一份进口代理协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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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4 21:25

出口业务,出口报关单的抬头有两个,收发货人(第一个)及生产销售单位(第二个)。其中: 1、“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 2、“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或委托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注意,生产销售单位分为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生产单位通常指工厂,销售单位通常指外贸公司或进出口公司。 对于代理出口的业务,若A公司委托代理企业B代理出口,则收发货人为B公司,生产销售单位为A公司。若A公司出口且是自营出口,则收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都为A公司。 对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的抬头有两个,收发货人(第一个)及消费使用单位(第二个)。其中: 1、“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 2、“消费使用单位”填报进口货物在境内最终消费或使用单位的名称。 对于代理进口的业务,若A公司委托代理企业B代理进口,则收发货人为B公司,消费使用单位为A公司。若A公司进口且是自营进口,则收发货人和消费使用单位都为A公司。 综上所述,在自营模式下收发货人与生产销售单位或消费使用单位,为同一公司;在代理模式下,收发货人为代理方的公司名称,生产销售单位/消费使用单位则是委托方的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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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71 追问 2023-04-24 21:27

您好,是出口不是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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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71 追问 2023-04-24 21:29

图片不能发送吗

图片不能发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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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71 追问 2023-04-24 21:30

境外收货人,这1和2是两个公司名,一个香港公司,一个国外客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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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4 21:39

请问你们是进料加工出口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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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4 22:59

不可以填2个呢!会影响退税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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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71 追问 2023-04-25 09:16

不是,就是一般贸易,上面的截图是个示例,那收货人是填付款方公司名,还是填实际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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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5 09:27

两个都可以!但是最好填签合同的,也就是收汇的对应的付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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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71 追问 2023-04-25 10:20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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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5 10:20

不客气!麻烦给个五星好评!谢谢! 祝你工作顺利!好运常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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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5 14:04

同学,我刚问了下实际和你们一样的同事,一般是填一个公司!如果有需求一定要填两个公司的话,也是可以的!不会对退税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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