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好,请问一下,我给给对方的发票他们丢失了,现在要求我作废重开能成吗?

2023-04-20 15: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4-20 15:11

你好,去税务局报备发票丢失,然后给他第一点复印件做账就可以的。

头像
快账用户5566 追问 2023-04-20 15:12

我普票,我直接作废重开行不?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0 15:14

你好,可以的,但是需要报备发票丢失。

头像
快账用户5566 追问 2023-04-20 15:14

到税务局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0 15:16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带着丢失说明公章。

头像
快账用户5566 追问 2023-04-20 15:17

不报备可以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4-20 15:19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