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你们公司的业务就类型就这样呢,合情合理能解释出来
1 .做物流仓储的快递公司(三方公司),因为存货和快递物件都是客户的,那么快递单(收货人一般不做签字)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吗?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说是快递单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但是又说收货单、送货单可以做原始凭证,这两个有区别吗?目前生活中的快递件比较多,如果是且需要入账作为会计资料,那么回收成本似乎过高了,有没有替代方案? 2 .快递公司的部分客户是个人,不具备签订合同(报价单)和开具发票的能力,收款入账时,因为没有合同和发票,这时候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3 .企业每个月与下游供应商(非银行机构)的对账单(订单号+费用构成),是原始凭证吗? 4 .如果做跨境业务,境内公司给下游供应商(在境外)使用外币付款,那么下游供应商是开具外币发票,还是开本币发票?还是两种发票都需要开具?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我们公司是做跨境电商的 但是以一般贸易出口到香港公司 再由香港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售卖 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话 海外仓开过来的海外仓物流费用吗
我们公司是做跨境电商的 但是是以一般贸易出口到香港公司 再由香港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售卖 部分库存放到海外仓的库存里 会产生仓储费和订单派送费,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话 海外仓开过来的海外仓物流费用我们大陆公司能用吗
我们公司是做跨境电商的 但是以一般贸易出口到香港公司 再由香港公司通过亚马逊平台售卖 我想问一下 这样的话 海外仓开过来的海外仓物流费用吗? 就是我们有库存放在第三方海外仓那里 会产生仓储费 和订单派送费 第三方海外仓要求我们付人民币 那我们只能用大陆公司对公支付了 大陆公司支付的话 他们就要开票给我们 大陆公司没有库存在国外 国内也没有设置库存 这样的话 他们开过来的其他仓储物流费 这个费用项目的发票能用吗
我们企业是季节性业务,为了节约人工成本和人力资源公司合作,聘请他们的人员兼职在公司公司工作,他们给我们开发票,我们企业记账是计入管理费用当中的什么明细科目
老师,个体户老板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了60000的减除费用,但是同时在另一家单位领工资,工资一年不超过60000,平时申报工资时也预扣了5000一年60000的减除费用,这种他还用做一下综合所得的汇算不
低于500万的固定资产当年没有一次性税前扣除,第二年可以直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请郭老师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其他人不要接,接了也请退回
去年会计分录做错了发放社保写成借方:管理费用社保其他应收款社保贷方银行存款今年怎么调整
签订了一个合同,分三个阶段收款(合同签订十日之内付第一笔,交付验收后付第二笔,尾款三个月内结清) 第一个问题:合同签订后就将合同总金额开票了,这样合规吗?这样与资金流不一致了 第二个问题:商品出库的时候就确认收入了,此时第二笔款项已支付,但还没有出具最终的验收单,这样合规吗?不过控制权大概转移了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运营停车场,停车场是公司租赁的,运营收取停车费,收取的停车费税率是按不动产租赁还是按服务费
老师,我们收到的ETC发票是**高速公司,但是我们付款是另外的公司,像这种情况咋做账务处理啊
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出去给顾客的分录怎么写,
你好,我公司上个月要注销税务,结果没成功,就有恢复正常了,资产负债表就资产,所有者权益有数字,别的都清零了,这个月没有业务,资产负债表就没有变动,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但是这个是大陆公司和香港公司完成交易之后 海外库存产生的费用 并且他们开的是 其他仓储物流费 这样也能用?
实际上这个仓储费用应该是香港公司的吗?
你看题,上面写了通过香港公司在亚马逊销售
这个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肯定是可以用的,你们这属于代付吧
对啊,但是是海外仓给开发票给我们
大陆公司没有库存在国外
这也很正常,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