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按失踪人口报案。
老师,我们的房东是个人,自然人,他的租金可以代开发票给我们,但是水电费并不能代开发票给我们,但是水务局、供电局都会有发票给房东。针对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呢?我一个企业不可能没有水电费啊,我要怎么解决才可以取得合法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今年3月份奖金2.8万,公司要我们开1个点的增值税普通票发放。但是后来又把发票退给我们了,实际按工资发放的,等于没有用票。截止目前我们的工资已经19万了。因为我的发票丢失了2联一直没有去退,请问这个2.8万我年终要不要补税?如果补按多少补?我的个税抵扣里面有首套房房贷,2个60岁的老人赡养。我个税系统里今年已经交了1万多的个税了,请问我这个19万是不是还要按14万以上补缴缴,还是只从14万以后补?还有就是丢失的两联真的找不到了,打电话问了税务局,说要找到其他2联才可以?请问我要怎么办?
老师,国有企业不归税务局管吗,为什么他们把我们发票丢了,喊我们走税务局出证明,在我了解政策中,发票丢了,用我们销售方记账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复印件给他们作为记账凭证就行了,但是这家国有企业非说这样不行,要重新开,要么就是税务局出证明,重新开涉及到我们重复交税,红冲的话,我们开给他发票是一般纳税人6个点税率开,但是现在我们又是小规模1个点,税率都不一样了,又红冲不到,打电话给专管员,专管员说如果管理他们税务局非要喊税务局出证明,请他们管理部门这个理由上来,我们根据他们理由回复。专管员都拿他们无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1号文件第四条就写有发票丢失用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加盖发票专用章做账就行,我就在我想,他们国有企业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吗
房东是个人,就是自然人,房东没有办法代开水费,电费发票给我们。每月房东向我们收取水费,电费都是他自己制作的收费单,上面会写明水表上月多少,本月多少,水费计算标准,最后是水费总金额,电费亦是这个做法。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企业没有发票,不能税前扣除,怎么办?有什么方法可以做到合法税前扣除?
老师,公司租用个人的房屋做办公室。水表、电表都是关联房东个人户名的,房东也不承担公司的水费、电费。所以每个月行政人员自己垫钱到物业缴纳电费,钱给到物业。但是物业无法给我们开具发票。现在行政人员需要报销垫付的公司电费,又没有发票。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处理呢?
拿报案的文件吗,还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呢?
公安机关出具的失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