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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麻烦问下,存量留底退税的要求跟增量留底退税的要求是一样的吗

2023-03-20 12: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20 12:30

你好;  14号公告规定,除本公告补充的相关规定外,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其他事项,均继续按照2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中,纳税人办理存量留抵退税与办理增量留抵退税的相关征管规定一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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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990 追问 2023-03-20 13:29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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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20 13:30

不客气的; 帮到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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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4号公告规定,除本公告补充的相关规定外,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的其他事项,均继续按照2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其中,纳税人办理存量留抵退税与办理增量留抵退税的相关征管规定一致。是的 
2023-03-20
你好同学,你可以问一下你们税管员或者是你自己看一下,只要你2022年三月份报表上的那个留底税额大于2019年三月份报表上的留抵税额的话,那就是增量,如果小的话,那就是存量。
2022-04-26
你好!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增量留抵是新增的量 存量就是目前剩余的 比如1-6月增值税留抵50万元,7-12月增值税留抵100万元 站在12月的角度(假设没有办理过退税) 增量就是100万元 存量就是150万元
2022-04-22
(1)小微企业已经不能全额退增量留抵 ,可以全额退存量留抵,增量留抵退税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8条执行(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26363.html ); (2)13个特定行业仍可以全额退增量及存量留抵; (3)一般企业因只能退增量留抵,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8条执行
2023-09-04
你好;    是的; 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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