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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原来的会计做账,当一个月销项大于进项,但有留抵不需要缴税,她就把进销项差额记到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当销项小于进项,留抵增加,她就把差额记到未交增值税的借方。我们用的会计软件,生成应交税费表的取数规则是,累计应交和已交分别取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和借方。这样过了几个月应交税费表的累计应交和已交都有数,但实际上没有缴税。这是正常情况吗?

2023-03-10 12: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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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12:33

同学你好 这个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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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507 追问 2023-03-10 12:36

那一年内所有销项票总额和进项票总额的差额与累积应交数不符,我们在审计,对方提供的公式是销项总额与进项总额的差额等于累积应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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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10 12:51

这个你需要核对明细看看为啥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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