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你好,这个受让方上面写着是公司还是个人?
平价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金额填写0还是平价转让的受让方的股权比例?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款,付款流程是1.受让方直接个人转账到出让方 ; ; 还是2, 受让方转公司账户(备注投资款-股权收购),公司再公账把款转给出让方(备注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帮忙明确下,谢谢
老师,股权转让转让款是受让方直接转给转让方,还是受让方转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转给转让方呢?
老师好,股权转让由受让方还是转让方申报个税呢,转让双方都是自然人
老师,公司共有2个股东,分别把各自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同一个第3方公司,股权转让款是受让方分别打款给2个出让方的账户?还是受让方先打款到被转让的公司,再从被转让的公司分别打款给2个出让方?
无发票的费用,纳税调增填纳税项目明细表哪个大类
老师内账:工地上,只增加成本不支付金额和不挂往来,该怎么记会计分录?没有对应科目该要怎么增加
老师内账:工地上,只增加成本不支付金额和不挂往来,该怎么记会计分录?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公司因操作失误填错减员原因,经过变更后,员工申请失业金是否需要提交变更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目前账上待认证金额比税局系统可勾选的金额多18万多,如何核对差异
二、资料:20x4年1月1日,承租人甲公司签订了一项10年期不动产租赁合同,已经于当日获得使用该不动产的控制权。租金基于每两年消费者价格指数水平确定,第1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25,据此确定的租金为50000元/年;甲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已经支付了第1年租金50000元,并支付了佣金等初始直接费用20000元。租赁期第3年年初的消费者价格指数为135,据此确定的调整后的租金为54000元/年。假设甲公司再租赁期开始日的折现率为5%,在第三年年初的折现率为6%。假定甲公司将该不动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该不动产剩余使用寿命为20年,租赁期满后没有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已知:(P/A,5%,9)=7.1078;(P/A,5%,7)=5.7864;(P/A,6%,7)=5.5824要求:(1)编制20x4年﹣2x2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2)编制20x6年1月1日的相关会计分录.
老师收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医疗保险会计
老师收到人保医疗保险会计分录
受让方是个人
转让方是公司
同学 你好,那就用转让方公司的账户转账给个人,不是给个人的企业。
现在受让方转到公司账户了,公司再转给转让方,这样有什么影响吗
同学, 1、出让方是个人的,汇入个人账户。 2、出让方是公司的,汇入公司账户。 3、出让方会承担相应的税费。 理论上,转让款应该付至股东(股权出让方)的账户。因为,股权转让关系建立在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与目标公司无关。 应该给出让方,如果出让方提出汇入指定账户(个人或企业账户均可),汇过去也没问题。但无论汇到哪个账户,即使是出让方名下的账户,也要求出让方出具书面的付款指示,写明收款人账户信息,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