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如果公司是做劳务派遣的,有部分员工是实习生,实习生的工资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参考以下方法计算: 1.按劳务报酬预缴个税,超过800不超过4000的扣减800后按20%税率,超过4000的扣除20%成本后按20%税率. 2.劳务报酬和工资都属于综合所得,只是预缴金额不同,年末汇算清缴都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税率是一样的.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一)个人提供劳务取得含税劳务报酬(即税前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 (1)含税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2)含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老师你好,总分公司合并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以往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时候没有把借款往来抵消掉,直接相加的,没有内部交易,只有内部借款,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抵消掉内部借款申报的,往期的报表老板要求不做更正了,这样就导致资产总额的平均数不太准确,但是也没有影响纳税,不影响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以吗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20年12月份,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2月12日,甲公司销售给丙公司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600万元,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商品发出时已获知丙公司发生了重大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收到款项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为了维持长期合作关系,也为了减少库存,仍然给丙公司发出了商品,并已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12月15日,向丁公司销售A产品,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产品已发出,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前,该产品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万元。(3)12月18日,向戊公司赊销一批A产品,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100万元,甲公司开出发票账单并发出产品。根据合同约定,赊销期限为30天,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成公司于12月25日付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逐项编制甲公司相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4.年末将“利润分配”账户下各明细账户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并计算“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期末余(假设均为本月数)。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不会就说不会
老师您好,以往总分公司合并报表的时候没有把内部借款抵消掉,从今年第三季度起抵消掉申报的,导致资产总额平均数不准了,但是并没有影响纳税,没有影响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可以吗?老板要求不更正往期数据,就这么做
14.年末将“利润分配”账户下各明细账户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并计算“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的期末余(假设均为本月数)。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
大河公司2018年3月1日购入准备随时变现的某公司股票10000股并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价格每股106元,其中包括已经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每股现金股利6元,另外支付相关交易费用10000元;4月5日,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60000元;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07元;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每股102元;2019年1月2日按每股110元全部出售该股票,款项实际收到存入银行。不考虑其他税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大河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老师您好,往年的企业所得税都没有计提,缴纳时直接做的所得税费用科目,今年起计提了,本年度利润表里的所得税就是23年和24年两年的了,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你好,老师请问实际收到的专用发票比报销的金额大,这种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都需要怎么做?
30日101产品和102产品全部完工入库结转本月完工入库产成品成本
与a公司有实际交易,但发票有部分开b公司,可以吗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的解读
同学 你好 你得问题是?不是同一个问题请再次提起另外个问答哦~
实习生按照其他连续劳务报酬申报的个税怎么计算,是其他连续劳务报酬,我申报的时候系统自动按劳务报酬的20%计算,还每个月扣了5000费用
同学 你好, 实习生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现实中有两种情况:1.按照“劳务报酬所得Q”扣缴:2.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规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人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因此,从2020年7月1日起,实习生取得实习工资,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都是可以税前扣除5000元/月,大大的减少了实习生扣税的负担,以及后续汇算退税的繁琐。 实习生工资扣税计算方法: “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需申报连续性劳务报酬,采用按月预扣预缴申报,需先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累计收入额=(本期收入-本期费用-本期免税收入)%2B(上期累计收入-上期累计费用-上期累计免税收入);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其中“费用”=收入*20%,另外每月固定的月减除费用是5000,适用年度税率表。
比如1月劳务报酬5万,应纳税额=(50000-10000-5000)*0.3-2000 是吗
同学, 对的 是这么计算的。
劳务报酬平时是参照劳务报酬预扣税率计算个税,然后汇算清缴的时候再按年度税率表计算吗
同学, 对的,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老师哎,我填进去是按照年度税率表计算的呢
同学, 这个是用季度预缴的呢。老师帮你看一下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