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扣除
2021年9月,通过市民政局向希望小学捐赠一批自产桌椅,该批桌椅成本价为5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60万元。 纳税调整明细如下: 第一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视同销售纳税调增=60-50=10万元; 第二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60+60×13%=67.8万元>会计上的捐赠支出50+60×13%=57.8万元,纳税调减10万元; 第三步:税法上的捐赠支出67.8万元>捐赠限额337.35×12%=40.48万元,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纳税调增=67.8-40.48=27.32万元; 这个自产产品捐赠出去,会涉及到哪些会计分录?最后个为什么调增呢,只是税法上认可也不是实际上扣除的67.8呀?
4)全年应扣除的销售成本7300万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70万元、技术开发费60万元;经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5%)。(5)2019年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及附加为12.5万元。(6)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50万元,直接向某学校捐赠20万元,资助相关联的科研机构开发经费40万元;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公司会计小余在2020年初进行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会计资料不知道该如何汇算,特别是相关成本、费用的税前扣除,哪些能扣除?哪些不能?扣除的标准是什么?请你帮助小余解决他的麻烦。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2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8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要求:1、广告费的扣除标准2、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①:扣除标准②业务招待费应调增所得额=3、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4、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6、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原因是什么。老师都不太会帮我一下可以吗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2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8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要求:1、广告费的扣除标准2、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①:扣除标准②业务招待费应调增所得额=3、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4、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6、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原因是什么。老师都不太会帮我做一下可以吗
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21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8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要求:1、广告费的扣除标准2、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①:扣除标准②业务招待费应调增所得额=3、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4、工会经费应调增所得额=5、职工福利费应调增所得额=6、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扣除,原因是什么。老师都不太会帮我做一下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