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你好!老师,我们去年在国内采购的船舶,准备出口到国外,在发货前找的公司做的船舶的检验登记,然后船舶出口到国外,我们付检验费时,他们提供的是他境外公司的合同和形式发票,我们付的外汇,这样操作可以吗?

2023-02-01 22: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2-01 22:40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02 09:25

同学您好!可以。您与境外企业发生业务,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根据境外企业的提供的发票等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2023-02-01
你好!对于你提到的境外服务商,如果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在境外进行,且不涉及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那么按照中国现行的税法,你们公司支付给境外服务商的费用,一般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这是因为境外服务商并没有在中国境内产生经营所得,所以不适用中国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2024-11-01
你好!对于你们支付给境外服务商的费用,通常不需要在中国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因为服务是在境外完成的,境外服务商不构成在中国的税务居民,也没有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所以不涉及中国的税务义务。不过,建议还是根据具体合同条款以及服务内容再做判断。
2024-11-01
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方面 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范围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服务,如果完全在境外发生,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在本题中,境外服务商虽然在境外进行设备检验服务,但其服务的最终受益方是境内企业,且该服务与境内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不能认定为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那么境内购买方(即你公司)在接受服务时,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判断是否构成应纳税所得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包括提供劳务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服务商为你公司提供设备检验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你公司作为支付方,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2024-11-01
如果是境内发生的,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 如果是在境外的业务,你最好问下你税务局,大部分税务局要求给他代扣代缴增值税
2024-11-0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