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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耗用其中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当月因管理不善将上月购入的一批原材料毁损,该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万元,且已在上月进行了进项税额抵扣。上述原材料均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当月进料加工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额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问:⑴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抵减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⑵该企业不可免征和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⑶该企业出口应退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⑷该企业出口的免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⑸该企业的留抵税额是多少?如何计算?

2022-12-27 15: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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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16:04

同学你好 进项300×13%-50×13%=32.5 留底税6 免抵退400×(13%-10%)=12 400×13%=52 退税(32.5%2B6)×400/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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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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