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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为9%。2019年9月该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公司出售商品住宅-栋,取得价款收入763000元存入银行,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该住宅的实际开发成本为6200000元。(2)公司出租自行开发的写字楼-栋,收到本月租金收入10900元存入银行,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计提月折旧额10000元。(3)公司为某公司代建办公楼幢,按照代建合同规定,竣工后一次性结算。该工程本月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同委托方结算工程价款327000(含增值税27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代建工程开发成本为2200000元。公司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住房一栋,预收现金房款218000,并按照3%的预征率预交增值税。要求:为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上述业务作出会计处理。(10分)

2022-12-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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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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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16:11

同学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9%。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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