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边只是把那个资金统计一下上报上去,就是相关部门想看一下你这个资金的一个安置情况,你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如实统计上交就行了呀,你只是一个统计数据,你不存在去背什么锅的问题。
老师好!房地产公司现在筹资筹建期,有一笔钱是公司和私人签的工程发包意向性的协议,当时项目老板要求将款项打到我的私人账户里,由我(财务部)给拆迁户发拆迁费。当时我看了合同之后向项目经理说有财务风险,要求将款项转自公司账户,或者由拆迁征收办发放,但项目老板总与各种理由说不行。我不肯与个人名义去办理,最后老板让我将款项转到另一名员工账户上,由她来支付拆迁户的拆迁费。请问这种情况下要不要做账,做账的话我会不会有风险?在税务上财务承担什么风险?1
老师好!房地产公司目前筹资筹建期,公司有一笔钱是和私人签订的工程发包意向性协议,项目老板指定将款项金额(50万)打到我的个人账户上,用来发放拆迁户的拆迁费。我过后看了合同,对项目老板强调财务风险,要求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上或拆迁征收办,由他们去发放,可项目老板不同意,总有各种理由说不能打到公司账户等。当时我不肯于我个人账户转发这笔拆迁费用,老板只好让我将款项转到另一名员工的个人账户,由她来支付。这笔款项到目前都还没做账。请问老师这笔账要不要做?如果做账的话,财务人员会有风险吗?税务局会查账吗?如果不做账的话,又会承担什么风险?
老师好!房地产公司目前筹资筹建期,公司有一笔钱是和私人签订的工程发包意向性协议,项目老板指定将款项金额(50万)打到我的个人账户上,用来发放拆迁户的拆迁费。我过后看了合同,对项目老板强调财务风险,要求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上或拆迁征收办,由他们去发放,可项目老板不同意,总有各种理由说不能打到公司账户等。当时我不肯于我个人账户转发这笔拆迁费用,老板只好让我将款项转到另一名员工的个人账户,由她来支付。这笔款项到目前都还没做账。请问老师这笔账要不要做?如果做账的话,财务人员会有风险吗?税务局会查账吗?如果不做账的话,又会承担什么风险?
老师好!拆迁户2019年9月14日签订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上写有一项是拆迁户的住房过渡费暂付6个月,(比如:住房面积是122.96㎡,补偿标准是15元/㎡/月,暂付6个月,金额11066元)这是拆迁征收办含在拆迁款里一起发放。可现在过渡费由公司发放,公司已发到2020年7月。之前的公司办事人员将统计发放过渡费时间统计以2019年9月来计算的,请问一下现在该怎么计算清减出来?是以9月14日一9月30日来计算呢?还是以9月14日一10月14日为整月推算?因为拆迁办给拆迁户发放的具体时间和名单,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公司到现在都没有这发放名单,所以我也不知该从哪推算比较合理些?该怎么入手?都被整懵圈了
老师好!公司是搞房地产开发的。因为在房屋拆迁中,第一次房屋拆迁及拆迁补偿款及过渡费,公司将款项金额汇入某某区房屋征收办发放。所以拆迁征收发放第一次的人员名单发放清册公司没有,在第二次公司接手自己发放时,办公人员只是以签订合同日期来推算月份。请问一下老师这样推算可不可以? 如果要去拆迁征收办去拿第一次发放清册(因为公司还欠征收办600万未付清)的话。要不要公司提供什么手续给我?
股东拿专利投资,已经过户了,需要去工商局和税局做什么备案吗?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规模企业,开的是三个点专票,今天预缴税款,它自动出来按1%的扣的,我没有改成三个点,那我是不是预缴错了?
老师,请问老板在外人面前说财务是我们财务说明什么
老师请问,工资表中的员工个税计算是通过电子税务局里个税查询得知的每个员工的个税扣多少吗
问一下 现在达到生产条件必须要消防过了和环评批复后 备案试生产吗 没有做就生产了 财务上能正常做账吗
老师,想问下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哪里可以下载
郑慧芳老师,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其他老师不要抢答,否则差评
老师好,在乱账调整时,把收入200元写成20元,差额180元的分录是不是:借:库存现金180元,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请问一下这个计算的 我怎么算的不得123600啊?一时忘记咋算的了
老师。如果我们的外账是代账公司做的,那虚开发票,是不是去找外账呢?
像这类款项一般金额都比较大,况且就是涉及到的人员也是比较广泛的,有可能在实际执行当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变化,这个是很正常的。
是这样的,之前公司在房地产上一直开发不了,是因为我市区里要将市中心的住宅区开发成古城,区里城市建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和我公司签有合同(注:双方已约定,城投公司预付市中心住宅户的购房款项,只能用于支付拆迁户费,不能用于其他,由拆迁办代付)将市里住宅区的住宅户安置到我公司开发的地段上。今年8月份公司向城投公司借款4100万元用来支付市交易中心购房产证,8月15日已还。现在法人是要将我方公司负责征收房屋片段安置拆迁面积及产权调换的面积统计,并将在拆迁中补偿拆迁户的各种拆迁补偿款费用(室内裝修费、房屋征收补偿费、搬家费、暂付6个月过渡费等),用来这次城投拨来的款项金额,看是否有这么多?:是不是金额符合?
我市江区对黔东项目购房款的金额有6200多万元,现公司要有已支付6200多万的金额冲抵掉 (具体合同签订内容是前法人与对方交接,我也不清楚,之前与对方交接合同的人员已辞职,辞职时移交工作并没有移交清楚,走时只是说去省城治病,半个月回来,让我暂时替她一下)而现在需要将预算统计表算好给负责上传给公司另外一个人,由他去整理给政府。我只是将已知道支付的这些上传给办公人员,由他去操作,请问一下我是否有风险?应该如何规避? 像这种情况我需不需要公司给我提供什么材料及其他自保?我怕后期会有什么问题解释不清楚?到时候让我来担责,多不划算
首先哦,这个业务的实际经手人并不是你自己。那你只是后面接手,然后现在只是需要核对数据,提供一些资料来进行核对统计。那你就根据你前任会计移交给你的资料,以及你现在自己经手的数据,如实提供上去就行了。这个事情追责肯定是实际项目的负责人或者是公司的负责人,而不是你一个仅仅统计数据的后来人。
而且公司实际上已支付出去的没有达到6200多万元,请问一下这怎么处理? 我要不要公司提供什么给我自己,证明是公司法人让统计的,而不是我自己做的?我怕后期有什么事?自己到时侯解释不清
你这里统计是根据你实际支付情况统计处理 没有支付的分析原因说明上报即可
不需要,你只是统计,你不属于责任人
公司有些拆迁户的房屋安置协议合同(公司前法人名字、江区办事处、拆迁办、拆迁户户主等签订)原件及产权调换协议,这些都是前期办事人员与对方拆迁公司有移交清单,这些款项的金额都还没有支付清楚,也不知道当初这些合同前法人同拆迁办的负责人是怎么沟通的?这些如果追责我会有问题吗?主要是以前经手这些事的人已经不干了,走时并没有交移工作,很多工作我接手时并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自保?
有问题根本就不是你经手的,你只是把数据统计,你根本就不存担任何的责任,又何来你说的要去保全你自己,避免责任的问题和手续呢?
好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