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报宛个税再改为非正常 就可以
报个税的时候10月报9月份的,我11月份报10月份的,但是10月份报过得那些人已经离职了,我11月报10月的个税,是不是应该把那些人转成非正常?离职日期写9月30还是10月30
老师:请问我现在申报个税,离职人员日期是填10月31日还是11月30
老师,我公司发放工资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某位员工2021年1月份就离职了,所属期1月份的个税申报是在2月23日之前,请问这位员工的离职日期我应该是写2021年1月1日,还是2021年1月31日啊!还是写2020年12月31日啊?
9月份离职,11月申报10月份个税,需不需要申报?直接在11月份改为非正常,离职日期写在9月份可以吗?
老师,我这个月报11月份个税,我有员工离职,10月31日,我直接在离职日期写10月31日可以吗?还是只能写11月份
本单位有一般户,用于贷款。然后往不同的个人银行里转,还款也是。我一般户和基本户做账是一起的,如一般户要注销,这个挂着其他应付款怎么冲平。有老师说冲银行存款,问题你冲了银行存款,一般户,这个银行要到欠我钱了岂不是。报表的银行余额都有影响了不是。麻烦有老师详细的思路说下
单位有一个一般户,用于贷款。但是这个贷下来的款子,转入不同的私卡。还款也是不同人还,或者基本户还。现在的问题是,我基本户跟一般户做账是一起。要是一般户注销了。那些个人的往来我如何平账。其他应付款跟什么对冲
.张某为一中国公民,2022年1月至3月,从中国境内每月取得工资、薪金 收入1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 无其他扣除项目。已知张某前两个月已累计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款160元。另张 某于3月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30000元。要求计算: (1)张某2022年3月中国境内工薪收入预扣预缴税额; (2)张某2022年3月稿酬预扣预缴税额; (3)张某2022年3月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额。
本单位有基本户和一般户。一般户是为了贷款,但是都转给不是本公司的个人,然后还贷也是不同的人还进来的,有时候又用基本户还。我一般户跟基本户做账是一起的,问题是到时候这个一般户注销了,我之前挂个人的那些怎么平账。我用什么科目冲。麻烦有老师的解答一下。
多张三个点的专用发票可以合并在一起开13个点的销项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分录举例说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1%税率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分录
那不申报里的当期已开具又是?
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里我这个月已经开具的怎么处理是一键确认么
以前年度的无形资产在当年已经做了支出,未做折旧。后来又做折旧和支出,账务应该怎么调整
老师我问的是离职日期写10月份可以吗
你是十月份离职的,就写十月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