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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 税税率为 13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 2000 万元。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 是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 万元,请通过计算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20分) 方案1: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已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800 万元。 方案2: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 价款500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300万元。

2022-12-04 20: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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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4 20:36

方案1 直接从农民手中取得加工过的,若无法取得发票,这部分支出无法税前扣除 取得发票也是普票,没法进项抵扣 增值税 2000*0.13-100=160 方案二 可以抵扣进项 500*0.1=50 整体增值税 2000*0.13-100-50=110 所以,方案二最优 请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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