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津贴看你当地跪规定,不超过的可以记差旅费 如果没有规定,做工资合适,缴纳个税
老师您好, 我想请教关于全盘会计的每月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是不是如下列所示: 1. 每月根据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系统做相关的记账凭证,月底会自动出相关的报表 2. 每月在航天开票系统或者将来的税务UK系统开销项发票,月底导出销项发票清单 3.每月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广东),进行进项发票勾选认证,然后打印认证进项发票清单 4. 每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根据相关的金额先填写纳税报表,再纳税申报,后缴费就完成 5. 每月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人个所得税 以上就是每个月全盘会计人员需要处理工作的流程吗?是否理解正确,是否有需要补充的,麻烦老师请教一下,十分谢谢!
老师,我公司员工在外地做项目,每天按照标准给补助的误餐费,或者也可以说是伙食补助费,这种怎么进行会计处理?做工资合适还是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合适?哪儿种做法税务上可以认可?可以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精加工煤炭季节性用工,工人有的有低保不敢给申报个税也不交养老保险,他有退休的,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什开人工费的话,是不得要身份证,那样属于有收入他就容易把低保取消了 可事实我们确实用了工人,一个月几天进行筛选加工并不是常用工,这种费用只能除税前调整以外还有其他方式吗? 而且我们这2021年一年发生的,我也当时没有做税前调整,(由于自己业务欠缺不懂)现在想把这个事情解决的话,就得做更证报表了,再更正补交所得税的话,能不能产生数据异常有财务风险,怎么样对我们公司最好最合理呢?
各位税局领导,您们好,我司是会务服务企业(可以理解为客户开会,我们负责搭建场地布置等),承接的会议在深圳市内各个地方(有时也会去周边城市),员工每天都需要外出搭建,活动结束还需要过去撤回设备,员工就餐时间不定,我们公司规定给员工15元一餐一个人的标准给员工补餐费(只有出去搭建撤场才有,不出去没有),想请问这是否符合误餐补助范畴,计入差旅费,不需要发票税前扣除。附件为员工报销单明细,-会载明日期,地点报销多少钱 图片是税局回复,请老师帮忙看看是不是说我们这样的可以不要发票根据原始凭证入账呢
合伙企业合伙人之一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才发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里41行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应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账载金额填写0。(2024年我没有确认投资收益),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按照税收金额全部调增金额比较大,跟领导报的预算税款差好几万。有什么补救办法吗?朴老师之前回复过:不过,如果存在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如在2024年年末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由于某些原因在2025年1月才实际进行账务处理,这种情况下则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可以将该金额调整到2024年的账载金额中。怎么样可以证明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呢?朴老师在的话回复一下吧。或者有经验的老师帮忙回复一下,有点着急,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