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毁损等损失,不包括自然灾害。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报完税,下载完税证明,这个完税证明是申报表吗?还是单独的那种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吗 问题二,对于8月进项之前5月已经认证了,8月又做了一遍进项,9月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三,销项票,有一张是作废的发票,可是他们还是做了应收,和收入,还有销项税额,这个9月如何调整 问题四,供应商8月有让我们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这个我报8月税是已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那里,税额已转出,但是这个红字发票我没见到,这个红字发票我方需要不?入账的时候正常是8月份怎么做?9月调整怎么做啊 问题五,8月暂估收入没有扣除税额,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这里我按8月没扣除税额的收入报的(这边要求和账上数据一致),那么9月账务怎么调整啊? 上面问题比较多,麻烦老师了,能否说详细点的会计科目啊非常感谢
老师我想问一下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和税务局上不一样怎么办?我接手前任会计的账,他有些科目数额不对。9月份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余额为24953.54,税务局上10月缴纳9月增值税是53901.89,我就纳闷了怎么会差这么多,因为我们每个月都是正常缴税,按道理不会出错,每个月就是开多少发票算多少销项,抵扣多少进项就算多少进项,并且进项票也是跟着成本走的,勾多少进项就代表多少成本。 我我本来想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多记一个应收账款,这样的话销项税不就是多了吗?然后应收账款的话,如果他比我们公司真正的应收多的话,我考虑提一个这个坏账准备把它尽量冲平但是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 或者我看到有些简单粗暴的直接调整当月无税收入多记一个销项?求老师解惑,感谢
老师我想问一下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和税务局上不一样怎么办?我接手前任会计的账,他有些科目数额不对。9月份应交税费-增值税贷方余额为24953.54,税务局上10月缴纳9月增值税是53901.89,我就纳闷了怎么会差这么多,因为我们每个月都是正常缴税,按道理不会出错,每个月就是开多少发票算多少销项,抵扣多少进项就算多少进项,并且进项票也是跟着成本走的,勾多少进项就代表多少成本。 我我本来想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多记一个应收账款,这样的话销项税不就是多了吗?然后应收账款的话,如果他比我们公司真正的应收多的话,我考虑提一个这个坏账准备把它尽量冲平但是我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 或者我看到有些简单粗暴的直接调整当月无税收入多记一个销项?求老师解惑,感谢
请问老师: 已单独确认进项税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这句话对吗? 老师,我不懂的地方在于,解析里说,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那么,非正常损失,应该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两种。 自然灾害的非正常损失呢?是可以抵扣 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对吗?
请问老师: 已单独确认进项税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这句话对吗?(答案是对) 老师,我不懂的地方在于,解析里说,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包括人为和自然灾害两种吗? 那么,自然灾害倒底算不算非正常损失呢? 自然灾害是可以抵扣 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这里怎么理解这个判断题是对的?
老师您好,我们是保洁公司,大多数员工都是保洁人员且是超过退休年龄的,所以统一签订的劳务合同,这部分人人员到底算不算从业人数?如果算的话就不是小微企业,不算就是小微企业,我这打了好几个12366咨询,答案是应该算,也就是不是小微了,您这回答一会算一会又说不算,给个准确答案老师,这部分人员都是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务合同,且按月发工资申报薪金所得,与正常员工没有差别
车辆租赁怎么处理凭证
老师,退休返聘人员到底算不算企业所得税从业人数小微认定标准内,12366统一回复是算的
老师您好,企业所得税法上对从业人数的定义是与企业产生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都属于从业人员,我想确认下,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是按照正常员工申报薪金所得,也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这部分人员包含在从业人数里吗?税务客服给的解答是:建立劳动关系不等同于只有签订劳动合同才算,这部分退休返聘应该算从业人数内?请问对不对,我自己解读也应该算,因为这部分人员薪金也是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个体户社保客户端匹配不到该员工,怎么交社保
T3现金流量表不累计怎么设置公式
漏入符总,晚上好,请教,可否按以下方法。漏入的固定资产,可吉先找会计師事务所做評估报告,后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工积或储备reserve的账面可以嗎?
老师,签订连续劳务合同的退休返聘人员算企业所得税在职职工人数内吗?属区的12366说应该计算在内,对不对
公允价值的标准概念是什么?
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跟科目余额表的资产小计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