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计入收入做收入的分录就可以了
老师,施工企业,2019年前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开始实行查账征收。因施工企业工程时间跨度大,并且是按开票金额确认收入,因而之前的项目还有很多现在未开完的发票,但付给施工员的款大多已付清,意味着今年查账征收开始,没有相应的成本票进入。现想把去年之前的老项目,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补缴企业所得税,这也意味着要重新调整凭证,重新入账,若如此操作,有什么问题或有什么风险、弊端?
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甲方要求先在2020年开全部合同款发票,其中有一半的成本发生在2020年,其余一半的成本发生在2021年,当时2020年开票的时候按开票金额全部已确认了收入,现发现应按百分比确认发票一半的收入。导致现在发生了成本没有收入,请问现在怎么调整呢?当时分录: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额-销项税额;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劳务成本。老师,请帮忙看看这种怎么处理,谢谢。
老师,我一直把工资计入的管理费用-工资,月底结转到本年利润,后来因为确认收入时,所有费用就是工资已经结转到本年利润里,导致在确认收入时,我没有确认成本,所以后来就把工资计入劳务成本,想着在确认收入时将劳务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就可以确认成本了 但后来发现,由于几个月才确认一次收入,工资又计入劳务成本,在填写利润表时,发现没有劳务成本这一项,费用没有减掉,而账上有点钱,这就形成账上有钱,而没有任何扣除的费用成本,就要缴税了,但实际情况又不是, 我这种情况该怎么调整使用科目呢?
老师你好,最近稽查局查到我们公司有个工程项目合同价3690万,2018年4月开工,2019年12月完工。然后18年又是核定征收,19年1月开始就是查账征收,然后公司在18年确认了2290的开票收入,已经核定缴纳税款,19年之后确认了1230的开票收入,成本19年之后确认了2300万,甲方给公司审计收入算3520万,还有900万收入甲方不认,现在正在走官司,这个项目公司是亏损的,现在稽查局说我们19年后多确认了成本几百万,但是公司现在就是19年确实发生2300万成本,甲方只认收入1230,还有900万甲方不认,这900万正在打官司。现在税务就说公司应该按照1230万收入比例的结转,剩余的等甲方认了900万在结转,现在问题是这个钱公司不一定要得回来。这个情况怎么处理呢
老师,查账征收的建筑公司的项目20年老板垫资完工了,当时没有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没有开成本发票,到22年甲方才拨款开销项发票确认收入,无法取得成本发票,去邮政代开的话没有资金流,收入和成本确认时间为22年,但是实际施工业务发生时间为20年,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那成本呢?不代开成本发票吗?这样企业所得税很高
需要有成本 成本和收入是对应的
去代开的发票没有资金流,这有风险的吧?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按权责发生制调整到20年吗?
这个可以作跨年调整 调整到20年的 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发票可以做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