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
老师们,公司在15年与上游客户签了106116元的合同,并在2015年11月份开具了106116元的普通发票,在2016年7月份我们支付了50000元,2017年支付了26116元,但是我们翻看15年和16年的账套及记账凭证,我们3个财务都没有找到106116元的发票,也没有当时支付的50000元和26116元的银行付款凭据,但是这两张付款凭据我们重新可以打印出来了,可是那个106116元的合同我们也找不到,我把对方发给我的合同及发票打印出来让老板看了,老板也找不到这106116元合同及发票,老板记得这笔业务也是合同签字的,现在这家公司正在接受审计查账,要求我们签字确认还欠他们这个公司的3万元,我们没有找到自己的原始凭据我们不能签字,老板的意思是看他们这个公司能不能给我开个3万元的发票等资金周转开的时候还清这笔欠款,但是我们现在账套软件银行余额与实际网银账户余额是一致的,如果我们从公司基本户出这个钱我们没有3万的发票,而且前期的账套里并没有挂这个上游单位的3万欠款,连这个公司供应商名称都没有的,老师们能否给我一个处理的办法呢?
1 .做物流仓储的快递公司(三方公司),因为存货和快递物件都是客户的,那么快递单(收货人一般不做签字)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吗?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说是快递单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但是又说收货单、送货单可以做原始凭证,这两个有区别吗?目前生活中的快递件比较多,如果是且需要入账作为会计资料,那么回收成本似乎过高了,有没有替代方案? 2 .快递公司的部分客户是个人,不具备签订合同(报价单)和开具发票的能力,收款入账时,因为没有合同和发票,这时候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3 .企业每个月与下游供应商(非银行机构)的对账单(订单号+费用构成),是原始凭证吗? 4 .如果做跨境业务,境内公司给下游供应商(在境外)使用外币付款,那么下游供应商是开具外币发票,还是开本币发票?还是两种发票都需要开具?
老师,您好。2020年1月我单位预付了一笔7万货款给供应商,3月收到货和发票,对应做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内,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后,税务局说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有问题,需要将这7万元从主营业务成本内剔除出来。剔除修正后,导致账上应付账款借方一直挂着7万,现已经联系不上供应商。请问这笔账务该如何处理?能否做坏账呢?以下是该笔业务做出的分录: 1.借:应付账款 7万 贷:银行存款 7万 2.借:主营业务成本 7万 贷:应付账款 7万 3.借:主营业务成本 -7万 贷:应付账款 -7万
我单位作为中间单位,与上下家签订购销合同,现在与客户的合同已经解除,供应商当时直接将商品交给客户。但是供应商当时已开具发票,在我单位账上挂账应付账款,现在供应商不给开红票,说是他自己的账面已经抹平,没有这笔应收款,然后我单位出具询证函,想将该笔应付做营业外收入,对方又不承认账面余额为0,请问还有什么方法可以处理该笔应付款项?
2、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在实施应收账款函证程序时,A注册会计师将财务人员在发函信封上填写的客户地址与销售合同的地址进行了核对,同时查询了客户官方网站,亲自将询证函交予快递公司发出。(2)A注册会计师评估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因此在询证函中未填列甲公司账面余额,而是要求被询证者提供余额信息。(3)A注册会计师收到的---份应付账款回函显示存在1000元差异,甲公司管理层解释是供应商丙公司多发出原材料导致,由于回函差异占该应付账款余额比例不到1%,A注册会计师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4)A注册会计师收到被审计单位甲公司转交的询证函回函,回函显示;不存在差异,A注册会计师随后进行了电话确认,结果满意。(5)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一笔大额应收账款寄发询证函,但在合理的时间内并未收到回函。A注册会计师进行电话询问,确认被函证金额与甲公司客户的回答一致,不存在差异,据此认可了该笔应收账款余额。
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然后我现在取得不了入账的证明资料,怎么入账?
应付账款是转到营业外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