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是没有的,公司制都是有限责任,不是无限责任的
2016年5月6日,甲与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以5400万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20%。2016年7月1日,甲以银行存款5400万支付价款,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2016年7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30000万。 (2)2016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其中1-6月净利润600万。 (3)2017年3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000万。 (4)2017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 (5)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确认其他综合收益100万,因接受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80万。2017年,乙公司亏损800万。要求:做出甲公司相关事项全部分录。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x17年至2x19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x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2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甲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7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2)2x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3)2x18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配2x17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4)2x18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2x17年度现金股利。(5)2x18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因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80万元;2x18年度,乙公司发生亏损8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6)2x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经减值测试,该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535万元。(7)2x19年1月6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全部转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x17年至2x19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x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2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甲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7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2)2x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3)2x18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配2x17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4)2x18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2x17年度现金股利。(5)2x18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因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80万元;2x18年度,乙公司发生亏损8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6)2x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经减值测试,该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535万元。(7)2x19年1月6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全部转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x17年至2x19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x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2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甲已经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7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2)2x17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3)2x18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配2x17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4)2x18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配的2x17年度现金股利。(5)2x18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因接受控股股东捐赠确认资本公积80万元;2x18年度,乙公司发生亏损8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6)2x18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经减值测试,该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535万元。(7)2x19年1月6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全部转
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日,股东甲占股份60%。股东乙丙丁戊各占10%,并且甲被选为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后来股东甲于2013年11月6日把部分股份转让给了刘某。甲于2014年11月18日擅自以公司名义投资,致使公司亏损5000万。刘某就向监事会提出起诉甲的请求,过了一个多月,监事会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刘某就直接到法院起诉甲。请问:(1)刘某有权起诉甲某吗?为什么?(2)假如刘某有权起诉,最后所获得的赔偿受益人是谁?(3)假如刘某的利益受到甲的损害,他所提起的诉讼跟上面的诉讼有什么区别?
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税如果直接用于出售是不用交消费税,是因为在把这个货物委托别人的时候已经交过了,所以不交对吗?
关税为啥是 10800✖️14% 啊?他不是关税计税价格,加关税吗,✖️14% 是啥
这道题的算是为啥 20✖️2000 啊啊啊啊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这里,委托加工应收消费品,为啥委托方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啊?
这个为啥要 5989-5085 啊? 金银首饰是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消费税。非金银首饰是以新货物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基础,不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月薪3500,月休4天,上了13天班,还休息了两天,怎么算
这个后边为啥是 20✖️2000 啊
过节买包包,首饰,烟酒,送客户,开普通发票,记哪个科目?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税务疑点,这个是什么意思?税款所属期起:2023-01-01,税款所属期止:2023-1231,业务招待费销售费用:0.00,业务招待费管理费处玛用:132113.00,业的支付账载金额:0.00,业务招待费税收金额:0.00 营业收入:10325399.84,视同销售税收金额:0.00.扣除限额:0.00,差额1:132113.00,差额2:0.00 问题类型:未据实申报业务招待大额费支山账载金额
现金报销单上报销人和领款人是同一个人,之前企业管理上简化就只签了报销人,领款人处没有签字,审批和发票都是齐全的,可以在之后规范流程吗,之前的原始凭证,如果遇到核查时,在备注栏里补写现金已支付,出纳签字佐证可以吗
老师,我的意思是,甲乙股东当时约定轮流经营,后来乙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后,丙发现乙经营期间,费用支出不合理,那么丙是否可以要求乙负责这不合理的费用,并将款项返还给A公司。
你好,学员,如果之前签订协议的话,是可以的
“签订协议”如何理解?
就是签订股东们之间约定好的
股东之间是约定轮流经营,但并没有明确,不合理的费用可以追责的。
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股东之间是约定轮流经营,但并没有明确,不合理的费用可以追责的。 没有凭据约定的话,对外没有证据可言 的
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 如果股东们之间同意,就直接商量沟通解决的
现在是内部股东
内部股东商量是可以的
因为转让了股权的话,接受股东方也就成为了新股东了,如果是内部股东认为对方支出不合理,是可以要求对方负责任的,对吗?
是的,股东之间约定是可以的
约定中是没有明确不合理费用支出由经营者负责的。仅仅是约定轮流经营(2年一换)
是的,就是最好有个协议说明好的
就是因为之前没有协议约定,但其中一个股东有不当行为嘛
没有协议,对外没有说服力的
是内部股东,不是对外
老师说的对外,就是比如你们打官司了,法院不认可
就是其中一个股东报账餐费,其实不是接待客户,只是取回发票直接报账出钱
这个只要股东之间商量好,愿意承担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