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好,请问委托加工环节烟丝消费税交了200万,收回后用80%的烟丝生产卷烟1000箱,销售给批发企业500箱,在计算消费税的时候,第一个问题,可以扣除加工烟丝的消费税么?第二个问题,如果可以扣除,是按领用的80%扣除,还是领用的80%×销售比例0.5

2022-10-27 12:1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27 12:13

你好,可以可扣除,按生产领用的80%扣除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可扣除,按生产领用的80%扣除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2022-10-27
你好,可以可扣除,按生产领用的80%扣除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2022-10-27
1计算受托方甲烟丝厂应约的增值税额 1.03/1.03*0.03=0.03
2022-06-18
您好,这是全部的吗
2023-04-03
(1)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额=256×56%+80×150÷10000=144.56(万元)。   (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额=(1330×56%+350×150÷10000)×50%=375.03(万元)。   (3)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120+20+5)÷(1-30%)×30%=62.14(万元)。   (4)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销售的,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同时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经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加工收回烟丝20%销售部分受托方计税价格为(120+20+5)÷(1-30%)×20%=41.43(万元),小于收回后销售价格58万元,应缴纳消费税。   应缴纳的消费税额=58×30%-62.14×20%=4.97(万元)。   (5)256÷80=3.2(万元)。   1330÷350=3.8(万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额=3.8×90×56%+90×150÷10000=192.87(万元)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2022-10-3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