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虽然合并了,但是也是可以分开的。
居民个人陈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800元、200元、50元、800元,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 (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 (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 (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陈某预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 要求: (1)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使用综合所得累进税率表)居民个人陈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800元、200元、50元、800元,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 (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 (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 (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陈某预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 要求: (1)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陈某为中国境内甲公司员工,本年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中国境内甲公司支付的税前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三险一金”的计提基数为10000元,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分别为:800元、200元、50元、800元,每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每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为2000元。 (2)为中国境内乙公司提供咨询全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 (3)出版小说一部,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丙出版社支付的税前稿酬收入共计30000元。 (4)全年取得中国境内丁公司支付的税前特许使用费收入共计20000元。 甲公司、乙公司、丙出版社、丁公司已经为陈某预缴(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共计6000元。 要求: (1)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某本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或申请退回的个人所得税。
我之前问过您生育津贴到帐后扣回工资的方法,我的做法是每月按4500做工资到5个月,工资表也是4500减社保公积金个税是0,到上班后申请津贴下来后在应付工资里红冲4500*5到其他应付款的借方,然后贷方是生育津贴的合计,借方再做一笔差额的支出就平了。这么做财务上没问题,那个税申报是否应该是在那5个月收入都填0,社保公积金也应填0因为这部分也是他津贴里出的,可这也有问题,确实是扣了啊,以后合并计税也得算上啊。我目前是按4500正常申报的,这就相当于多报收入了,虽然不交税,但22年不是要合并计税吗,这个收入最好还是别多报吧。怎么解决,就想知道申报个税正确做法。有种方法是只申报公积金和社保那部分填在收入里,免税里也填这个数,扣除部分的社保公积金附加扣除照实际填,这样可以吗?
中国境内高校教师李某2020年收入如下。①全年工资96000元,李某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为7000元。②3月取得特许权使用费25000元。③4月外出讲学取得劳务报酬5000元。④9月出版专著一部,取得稿酬30000元。已知:当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付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8%,基本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住房公积金12%。李某正在偿还首套住房贷款及利息;李某为独生子女,其独生子正就读大学三年级;李某父母均已年过60岁。李某夫妇约定由李某扣除贷款和子女教育费。要求:计算李某2020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并填写个税申报表。
企业注销库存可以出不了可以给股东吗
小规模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在借方负数,怎么调呀?
以下纳税人连续3个月申报的收入为0,请确认其是否离职
你好,申报季度财务报表,发现电子税务局自动生成的年初与自己做的财务报表上不同,是
初级加工核桃交易税是多少,200吨,
老师,请问律所缴纳合伙人所得税是指个体经营所得税吗
老师我在2024年9月已经付完款了出库单是9月的但是2025年才开发票怎么办
老师我在2024年9月已经付完款了出库单是9月的但是2025年才开发票怎么办
老师就是9月购买的医疗器械出库单是2024年9月份但是发票是2025年1月开的
[视同买断]齐鲁公司,2021年10月8日与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代销协议,委托甲企业销售C商品100台、协议价为800元/台,成本520元/台,增值税率为13%。12月1日,收到甲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80000元,增值税10400元。甲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92000元,增值税额11960元。12月7日,收到甲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款项。约定甲企业不能将没有代销出去的商品退回齐鲁公司。
怎么分开
这个具体就得让你们的具体负责社保的同志给你们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