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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有关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有以下问题: 1.软件A产品有软著,这款产品的销售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2.软件A产品有软著,但是我销售软件B产品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2022-10-13 18: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13 18:2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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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706 追问 2022-10-13 18:27

我的两个问题能回复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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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13 18:28

1.软件A产品有软著,这款产品的销售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可以 2.软件A产品有软著,但是我销售软件B产品能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销售B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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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一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一
2022-10-13
这个的话是属于买方的这个
2023-12-18
你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9-09-03
你好 ;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21-12-13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非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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