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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江苏苏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算 有公式吗

2022-09-27 1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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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7 10:35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小贴士: ①若“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了“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含)”后,“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当地全年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 ②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最多取两位小数)。 ④用人单位存续不到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征收保障金;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不征收保障金。 ⑤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残疾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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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44 追问 2022-09-27 11:07

残保金上年在职人数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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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27 11:08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的,也就是每个月人数相加再除以12(如果是年度中间成立的,按成立月份计算,成立不足一个月时,不征收残保金哦)。 小贴士: ①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②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双方协商,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季节性用工也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季节性用工折算的年平均用工人数=季节性用工人数×(用工月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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